显然不符合安全标准
以下是关于天然气室外商用安全的核心标准和要求,结合国家规范(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20、《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地方条例(如《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及行业实践整理:
一、设施安装与布局规范- 管道敷设要求
- 车行道下≥0.9 米,非车行道下≥0.6 米,庭院内≥0.3 米,水田下≥0.8 米。管道上方需设置明显警示标识,禁止堆放重物或占压。
- 安全间距:
-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中压管道≥0.5 米,次高压管道≥3.0 米。
- 架空燃气管道与窗户水平净距≥0.3 米,高压管道与建筑物基础距离根据压力等级为 4-6 米。
- 材质与连接:优先使用钢管或 PE 管,接口采用电熔或热熔连接,禁止螺纹连接。软管长度≤2 米且无接头,使用年限不低于 8 年。
- 设备安装条件
- 燃气设备:
- 商用燃具(如炉灶、热水器)需设置在通风良好的专用区域,禁止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设备应配备熄火保护装置、过热保护装置,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4Ω)。
- 燃气烧烤炉需放置于开阔通风处,远离易燃物(如草丛、树木),与相邻灶具水平净距≥0.5 米,使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并冷却。
- 智能设备:2025 年起,成都要求新建及改造燃气设施安装自动切断阀、泄漏报警器等智能设备,实现风险实时预警。
- 调压站与气瓶管理
- 调压站(柜)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中压设备≥3.0 米,次高压设备≥15.0 米。
- 瓶装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 100kg 时需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需独立设置、通风良好,禁止与用餐区域连通。
二、安全运行与操作规范- 日常管理要求
- 泄漏检测:每日营业前后使用肥皂水检测管道、阀门、软管连接处,发现气泡立即报修。禁止在燃气设施附近使用明火或电器设备。
- 通风系统:商用厨房需设置机械排烟装置,排风量满足燃烧需求(换气次数≥12 次 /h),并与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联动。
- 人员培训:操作人员需经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如关闭阀门、疏散人员)。
- 环境与行为规范
- 防火防爆:燃气设施周边 10 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设备需使用防爆电气,开关设置于室外。
- 车辆与施工管理:车辆停放与调压箱、管道保持安全距离(中压设备≥5 米),第三方施工前需联系燃气公司确认管道位置。
- 应急处置
- 发现泄漏时,立即关闭表前阀门,打开门窗通风,撤离至安全区域,严禁触动电器开关或使用明火,随后拨打燃气公司应急电话(如成都燃气 962777)。
- 若发生火灾,切断气源后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警。
三、地方特殊规定(成都地区)- 禁止行为
- 禁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如调压箱周边)从事爆破、取土等作业,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道。
- 阳台使用燃气需确保通风良好,且不得与卧室、客厅连通;开放式厨房禁止开通燃气。
- 安全设施升级
- 2025 年起,成都要求商用燃气设施安装智能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并接入集中监控系统,实现 24 小时监测。
四、法律责任与处罚- 违反燃气安全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擅自改动管道最高可处 10 万元罚款;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使用不合格设备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五、合规建议- 资质与维护
- 燃气设施的安装、改造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施工人员需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 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每年至少 2 次),重点检查管道腐蚀、阀门密封性及设备老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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