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巴城市民董某某从某饭店给妻子购买了孜然牛肉等食物打包回家,不料妻子在吃完后出现中毒症状。近日,记者从巴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获悉,该饭店经营者许某已被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5日19时许,董某某从许某经营的饭店打包孜然牛肉、水煮肉片、番茄炒蛋等食物,妻子张某吃了这些食物出现中毒症状。 张某中毒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去年12月26日,经市中心医院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张某食用的打包菜品剩余部分进行抽样检验,发现孜然牛肉的亚硝酸盐含量每千克达到了886毫克。 后经调查发现,饭店厨师王某在做孜然牛肉时,添加了许某购买的亚硝酸钠进行腌制。 案发后,此案由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给巴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今年2月,许某和王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两人被取保候审。目前,此案已被移送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许某已被巴州区人民法院批准逮捕。 负责侦办此案的巴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熊剑锋告诉记者,从侦查过程来看,饭店老板和厨师是利用亚硝酸钠的增色作用,希望腌制后的牛肉色泽、卖相更好,不料引起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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