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感谢领导的高度重视。但也请你认真审题,答非所问。我并没有在言语中提到“占用人行通道且不影响行人通行”。那既然要设置摊位,为什么这片居民不知情,难道只要提交审核表就可以任意摆摊经营,说到底,我们是居民楼!是不是可以任意设置摊位!?依据在哪里?我所说的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严重刺激性味道,影响到周围的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你是只字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再好吃的东西,你可以闻一天吗?你也说到,他是在使用电加热,并且租用电力公司位于一楼的储物间用于销售饼子,所产生的气体如果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那就是法中所说的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我想说的是,我并不是不理解赚钱养家的做法,我自身也在春场坝做生意,但请你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你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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