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我们带着孩子来到武胜县疾控中心接种第二针手足口疫苗,因为是自费疫苗,我们登了记缴了费就去药房拿药,因为最近的疫苗事件我拿到药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是什么厂家的疫苗,结果上面写的是“武汉依维乐”,而刚才接种本上登记的却是“医科院生物”,带着疑问到了注射室问了一下注射室护士,那个护士白了一眼不耐烦的说:那你拿过去叫他们改了就是了,我心想改了也还是打这个药就说算了吧。然后那注射护士不耐烦的叫坐下,用棉签擦了一下孩子手臂,马上二话不说像拿着一把匕首杀人一样远远的就朝孩子手臂扎进去,那个大的针整个针头全部扎进孩子手臂(我以前也是护士,谁打针都不可能会把整个针头扎进肌肉,因为怕针断裂在肉里面!)孩子马上哭得撕心裂肺。。。本来那么少的药量她还不拔针,就用针在孩子手臂里乱鼓捣一阵才拔出去!!!天啦,我们跟她无冤无仇,就因为对实际接种的疫苗和登记的疫苗疑问了一句,竟引起如此深仇大恨!!!孩子一岁多手臂那么小,如果针再长一点我估计她会把孩子整个手臂刺穿。而且打完针才发现接种本上写的这次该打左手臂,而她却打的右手臂!!我真的想不通就因为问了她一句话需要这么报复孩子吗?!!我真的万分悔恨,到了医院为什么要说话而不是任人宰割!没有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人真的得罪不起!!!我们找到他们医院领导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注射室没有监控,他也不是当事人没看见,是不是违规操作不是我们说了算。然后说叫注射护士过来道个歉,我们也不稀罕她那副假惺惺的嘴脸,而是要一个承诺:因为此次注射护士违规操作(针头全部扎进手臂)如果引起的一切后果必须由他们医院全权负责。但是负责人估计是想钻法律的空子,写的是:由于家属对注射时进针有异议,认为进针过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注射护士负责。然后不同意让护士本人签字,也不盖任何公章!就这样写了一份不具备任何法律效议的承诺书。。我们想给那个护士拍照却找不到她的人了,只看见墙上面挂的注射护士叫:周鑫!真的不知道作为家长的我们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看到孩子哭得那么凄惨心都在滴血。。。难道真的只能祈祷他能平安长大吗???
这是负责人写的一个不具备任何意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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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楼主于8月1日跟帖表示此事已解决,详情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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