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叙州区县医院附近,最近房子要拆了,但是遇到一个问题。
房子是99年左右买的,我们家是宜宾一个村的,搬到当时宜宾县柏溪镇来做生意。户口也就迁到了街上,买了两套临街房子。
房子是集体土地,当时政策是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现在面临房子要拆了,我们家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能得到正常的赔付,拆迁办说只能按买房时的价格双倍赔偿……这么多年过去,宜宾县变成了叙州区,柏溪镇也成了街道办,人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在不断提高。90几年和现在的房价简直天壤之别,这怎么能让人接受??
而我们的户口也不是这个片区队上的,队上也不能赔。现在只有我们家因为这个历史遗留问题面临如此尴尬的地步,想请问这事该如何解决 ?
我的土地证能补办吗?如果不能我这件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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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柏溪街道办事处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2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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