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你反映的华冠城3栋3楼住户违规搭棚影响邻居采光和视野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华冠城3栋3楼303住户在商业退层上违规搭建雨棚,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12月11日向违建业主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7个工作日自行整改,拆除违建。业主逾期未整改,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18日再次联系违建业主,要求自行整改,拆除雨棚。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持续督促业主落实整改,若业主仍拒绝整改,我局将根据《广安市主城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方案》进行分类处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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