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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保超过4个月就不能补,真的很不合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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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保超过4个月就不能补,真的很不合理![已回复]
成都医保超过4个月就不能补,真的很不合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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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疗保障局
成都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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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5-3-21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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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断缴费
3
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
4
个月(含)前按规定进行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按规定享受。
超过时限则无法办理补缴,重新参保后有
6
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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