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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特咨询在家务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育龄妇女如何领取生育奖和生育津贴?![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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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育龄妇女,若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生育时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一)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二)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12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210元。
以上待遇生育出院时可在医院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报销。若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无法享受以上生育医疗待遇。
此外,此为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若产妇参加的是其他地区的医保,各地医保政策有差异,建议您向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部门咨询。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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