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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新闻] 转载】集资诈骗案死刑犯曾成杰发迹史:从“辉煌传奇”到“罪大恶极”(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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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发表于 2013-7-1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表于 2013-8-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集资诈骗案死刑犯曾成杰发迹史:从“辉煌传奇”到“罪大恶极”(

发表于 2013-8-3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ab12345 发表于 2013-8-3 0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集资诈骗案死刑犯曾成杰发迹史:从“辉煌传奇”到“罪大恶极”(

集资诈骗案死刑犯曾成杰发迹史:从“辉煌传奇”到“罪大恶极”

发表于 2013-8-5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集资诈骗案死刑犯曾成杰发迹史

发表于 2013-12-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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