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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刚刑满释放人员,蓬安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2021年因办案需要在九月份通知我女儿(当时我己被刑拘了)将我手机在西充县南台派出所配合他们查案,我女儿将手机就交给他们了,我的同案的手机他们己在西充治安大队一并拿走,在我出监狱前我叫我女儿来接我时将我手机带来我女儿才告诉我手机的事并说已联系他们多次并叫西充县公安局的一个副局才已帮忙联系了的蓬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人一句话手机找不到了就不管了,我在11月28号出监狱后就打了81110110找市公安局投诉电话他们又将皮球踢回了蓬安,蓬安这边还是一句话叫我找西充县公安局的,我想问一下森林警察大队的这种事我不找你办案单位的我找别人干嘛呀,如你们再不还我们这二个手机我将来蓬安公安大门口跪着找你们要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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