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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落在城市里大大小小的早夜市不仅给市民带来不少便利,也让城市生活变得更有活力。为了规范早夜市流动摊贩管理,近日,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中心城区早夜市管理标准
早点摊位:主干道不得设置早餐摊点,以室内经营为主。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情况下,次干道、支路等划定区域限时经营,划定的早餐摊点经营时间为 6:00—8:30。
夜市烧烤:除临时规划设置点外,其他任何区域、道路等禁止任何形式的餐饮夜市、露天烧烤,临时规划设置点经营时间为18:30—24:00。
设施用具:临时规划设置的摊点,使用统一的遮阳棚(伞)、照明灯具、招牌,自备垃圾污水收集容器、油烟净化器等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每天清洗1次外设的设施用具。
以后大家去早市和夜市购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时间了哦!
(内容转自巴中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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