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西昌市一环路建昌苑小区内用作经营的两处活动板彩钢棚房属违章建筑。该两处违规搭建属于柳树林社区尤家屯四组集体经济所有,我局工作人员已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根据《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乱修滥建工作的通知》(西府发〔2021〕11号)和《中共西昌市委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拆除西昌市城市建成区“彩钢棚”违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发〔2019〕8号)文件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下一步,我局将函告东城街道办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兰宗维
联系电话:08343203925
承办单位: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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