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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政策咨询:关于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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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8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3月巴中市印发了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项中明确:“不再保留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劳动保障、水务等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市场监管、农业、应急管理3个领域执法工作实行区一级执法,由巴州区承担相关执法责任。”

请教一下:不再保留执法队伍的机构中有3个领域执法工作实行区一级执法,那么剩下不下沉区一级执法的队伍怎么处理,是将执法职能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吗?如不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相当于仅仅取消了某一局直属的执法支队,其人员和职能依然由该局承担,由执法支队变执法科,这种情况算不算依然保留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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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9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建议改革要彻底,不再保留执法职能的执法支队统一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如不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相当于仅取消了某一局直属的执法支队,其人员和职能依然由该局承担,由执法支队变执法科,改革等同于没有进行。

 楼主| 发表于 2024-4-8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没有正面回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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