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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行贿变更红线,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修建别墅多达200平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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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四川省纪检委领导:
       你好:
     一:本人系四川省蓬安县银汉镇新安村村民杨小波,现实名举报本村村民邓良才及儿子邓勇买通官员跳过合法程序违规审批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手续。以及将基本农田变更红线。邓勇本人2008年已经在银汉镇街上买了土地修建了占地120平方左右两层楼的房子。既然早就已经修建了房屋在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国家提倡一户一宅。我们村房子前面全是基本农田在我们几岁的时候全是种的稻谷。那一片全是基本农田。不知道他们通过何种途径买通官员跳过合法程序将永久基本农田变更红线成一般用地。希望你们派人下来查明何时变更了土地性质。农村建房国家规定一个人口30平方他家3口人申请最多也是100平方,他占永久基本农田多达150平方他家柑子土以及公路旁边有一块地总共200平方左右,他家建房倒的桩紧靠着公路,国家规定离公路3米距离远,他家还要把横梁倒在公路上面以后过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邓良才家有个亲戚是他老婆的亲侄儿在银汉镇街上2村8社任村书记名叫张兵他家建房的手续人情世故估计是他一手操办的,在二村任书记多年与银汉镇人民政府,各个部门以及罗家国土所所长陈永红,蓬安县农业农村局,蓬安县自归局都比较熟我怀疑有严重的行贿事实,不然怎么可能将永久基本农田变更红线的事实!2025年7月2日我村多位村民打电话举报邓良才家在永久基本农田公路旁边建房的事实,银汉镇龙镇长以及罗家国土所陈永红所长,我村村霸邓良才以及老婆张碧清对我村村民言语辱骂侮辱,当着多位领导在村民面前用专门给死人烧的钱烧在村民旁边!邓良才分别跑到杨开辉家与蒋国庆家烧纸还扬言一天要去3次。下午邓良才、与张碧清、又跑到杨开辉家大闹一场拿着杨开辉家桌子上的剪刀还扬言要同归于尽,后面杨开辉实在没得办法报警求助罗家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才制止了邓良才与张碧清的违法行为!经民警过多次警告说你在不离开就要用手铐把她铐走这才把她吓到离开。一、在人家门口烧纸什么罪?

1、会构成侮辱罪,在别人家门口烧纸钱是违法的,触犯《治安管理法》。

2、对这些行为的处罚是治安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就在他人门口烧纸钱,不仅是破坏良好风俗,也是对他人的侮辱,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报警,派出所到场后会要求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搞的新安村村民敢怒不敢言,邓良才家为人处事在新安村五村六组有百分之九十的村民有过节。当初邓良才家在找多位村民签字的资料上面显示是改建房屋,不知道是通过什么原因让新安村书记陈立改成新建手续,其他村民找陈立书记说家里两个儿子十几个人没地方住想在自家一般用地审批建房手续,陈立书记说不能建房,那就请问各个部门是谁又给邓良才家开了绿灯的口子!
     二  :1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永久保护农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占用。2村民村干部责任非法转让、占用基本农田可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一点,可判3-7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5%-20%的罚金。3公职人员责任:若存在受贿或滥用职权(如伪造审批文件),可能同时触犯贪污罪、渎职罪,面临开除公职乃至刑事追责。4国家有“18亿亩永久保护农田红线”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三:另外一位当事人名叫杨祥礼地址在新安村五村10社8组_(因为他没有家)在2008年地震老房子已经倒塌了,杨祥礼在2020年12月6日反映因为老家没有房子可以住,十几年一家人不敢回四川老家。回老家都是住在亲戚或朋友家,非常不方便经常打扰别人。如今年岁已高想回老家建一个小平房,当时打电话咨询了村书记说可以建房,于是向亲戚朋友借了些钱回老家准备建房。2020年11月23日赶回四川老家,第二天就到罗家区国土局更改土地用于建房。没几天村书记就跟他说不能建房子,但是跟他同一天去更改土地的多名村民获得了审批手续,其中11队的村民张维已经挖好地基并且开工建房了。而他的迟迟未审批,当事人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国家政策是针对某一些人的。(我觉得当事人过于老实不懂得他们那些当官人的小心思所以没有开绿灯)这些难道不是某些当官的暗箱操作,列子太多我就不一一举例。                                             四:希望有关部门(中纪委省纪委)认真落实相关国家政策,决不允许任何人在耕地保护上搞变通。 这是新安村所有老百姓的心声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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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06: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邓良才家强占200平方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别墅,还强占公路请国家有关部门来蓬安县银汉镇新安村五村六组查处违法行为查处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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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永久基本农田用来修别墅就算了,现在还要来把永久基本农田修地坝。连新安村的公路也要占,公路是他一家人的吗?国家有政策建房必须离公路3-5米,紧靠着公路倒柱子以后房子建又飘在公路上面,以后我们开车还怎么走。干脆你们银汉镇人民政府做主把我们新安村的村民全部赶走随便你几爷子怎么包庇他保护他随便他一家人怎么占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别墅!你们只是提你们如何违纪违规帮他跳过合法审批程序获得建房手续。怎么不提他强占隔壁领居周太国家的永久基本农田地来建别墅,现在这个文明社会还发生这种明抢的事情,邓良才是跟周太国换土地别人没有同意你就明抢你们银汉镇人民政府有没有管,就因为他家有关系。2025年7月2日上午邓良才与张碧清当着银汉镇人民政府,龙镇长、罗家国土所所长陈永红,对着我村村民:杨开辉、蒋国清、周太兴、文维涛破口大骂还在别人面前烧纸钱,后面又分别跑到杨开辉与蒋国清家又去骂人烧纸!还扬言一天要去别人家骂人烧纸3次。当着银汉镇人民政府都可以做辱骂侮辱村民的事情,可想平时在村里是怎么欺凌隔壁领居其他村民的。就是因为邓良才觉得有关系有你们银汉镇人民政府包庇保护才更加如此的嚣张跋扈目中无人!你们有没有管?还是希望你们银汉镇人民政府予以强制拆除邓良才违建那几根柱子!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2: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强制拆除邓良才家的违法修建那几根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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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7: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银汉镇人民政府不授权怕是普通老百姓不敢了,只有关系才敢那么干。不是太近是非常近甚至公路都要占掉,还要在二楼三楼飘出去。你们银汉镇人民政府好久还是依法依规拆除点吧!如果人人效仿这种关系,恐怕银汉要大乱!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7: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7: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关系户才有那么大的胆子,丈着自己有后台就无法无天,现在银汉镇人民政府怎么不说刁民了呢?有好处的大大的良民???普通老百姓没有这么大的胆子不敢做违法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7: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追月 姓周的应该是一家的!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邓良才家有南充市的关系估计要把柱子倒在公路上面?好收过来费?至今我在银汉以及全国也没有看到这样建房子,还敢靠着公路倒柱子还要飘出来又是谁给予他家的权力?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1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银汉镇人民政府所说住房面积跟院坝面积怎么分,如果他百分之九十都用来建房是不是也可以的。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2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7-5 2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银汉镇人民政府请你们依法,把强占隔壁邻居周太国的土地归还别人,边界应该是一条直线。现在早已经是新社会时代还有土匪强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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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7 14: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的柱子应该责令立即拆除。

 楼主| 发表于 2025-7-9 08: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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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彩云追月7278 发表于 2025-7-7 12:12
你名不正,言不顺。改了网名再来谈,就是个假洋鬼子。不服气?

你这种人不配和我说话,可以说你简直不是人,好话孬话都分不清。         

作为南充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在网络上骂人这是不对的,党员干部在网络上带头骂人,你可代表南充市信访局的招牌。是让你在网络上处理问题的,不是国家拿钱养着你让你来制造矛盾的!

 楼主| 发表于 2025-7-10 06: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7-10 13: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官员网友和社会上的各位朋友、
   你们好!
      1(简杠廊)你所说邓良才一家审批的有没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安村五村六组全体村民比较清楚,我们村是有记载的。这一大块田以前最早是周开志老人周太国一家的,后面因为他女儿出嫁退了田出来,那时候那块田一大部分是属于村集体的。修马路分别占了周秋花,张长秀,周国平的地分别不给他们的,当时村里面没有土直接补的田给他们几家,一大块田被某些人收受贿赂变更了红线,我们村唯独他那一小块田不在红线,难道不是有人刻意为之吗?不是永久基本农田6月底邓良才找我们村杨开辉,周国平,文操平几个人做见证,给予我们村集体占田补助750元,20年前我们村文操平也是占了一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村里面邓良才是村代表,跟我们村很多人去找文操平要了钱的。当时我们村所有人都有规定不允许占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占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必须要给村集体金钱补助,邓良才自己都有承认那是永久基本农田,不然怎么会给村里面出钱750元。是有人给他出了主意我就不说明是哪一位了。让他给村集体补助免得村民闹,不让他占用村集体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当时文操平是按照15000元一亩算的,文操平建房是20年前建的现在物价都到了好几倍,邓良才跟村里面杨开辉,文操平,周国平,说只占5丈地。当时杨开辉算错账了,只收了邓良才家750元,一丈地是250元5丈地应该是1250元,过了杨开辉知道算错账了去找邓良才补500元钱。后面邓良才分别骂了杨开辉跟周国平。后面邓良才分别找杨开辉要回了占集体土地的钱,也找周国平,周秋花,张长秀要回换田补的钱。
2:你说邓良才不是村霸2025年7月2日上午银汉镇人民政府龙镇长与罗家国土所所长陈永红以及随行人员8人邓良才当着银汉镇政府的人大骂我村村民,杨开辉,周国平,蒋国清,又在他们面前烧纸跪地喊天。各位朋友大家可以想想当着银汉镇政府领导都是这样的嚣张跋扈欺压辱骂乡邻,平时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欺压乡邻,还扬言一天分别去3次杨开辉与蒋国清家烧纸骂人。下午邓良才与他老婆张碧清分别去了蒋国清杨开辉家烧纸辱骂非常不堪入耳。张碧清去到杨开辉家里见他桌子上有一把剪刀,手拿剪刀还扬言与杨开辉同归于尽。按照我国律法威胁他人生命,辱骂烧纸。
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规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即“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行为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要件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其中,恐吓他人,是指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威胁,造成他人心理恐惧,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情节要件
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意味着,单纯的恐吓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者造成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的程度,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规2
三、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
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表明,轻微的恐吓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而严重的恐吓威胁行为则构成寻衅滋事罪。法规3
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罪名,如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在构成要件和刑罚上有所不同。例如,故意伤害罪要求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恐吓行为更多是基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角度进行考量。
综上所述,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若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则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村几任村干部邓良才都有辱骂,唐一先,文圣立,杨开志,杨开辉。反观邓良才还被你们说是良民,邓良才在1980几年修他家老房子的时候趁周太国一家不在家,邓良才强行霸占周太国一家的地,挖了很多过去。当时周开志把他也没有办法,他丈着自己身材高大又当过兵经常欺负乡邻,我们村许多村民敢怒不敢言,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光荣世家专门欺压乡邻。
3:(简杠廊)你所说的他家10口人而不是我所说的3口人,这个问题也是银汉镇人民政府农户中心杜姓人员告诉我的他家批手续是3口人。这个问题也不难解释邓勇儿子是超生当时为了躲避交划款没有把户上在我们村。他家房子紧靠着公路倒桩还要把房子飘在公路上,不是应该离公路3-5米远吗。这难道也是你们所说的完全合法合规。
        请银汉镇人民政府和官方对(简杠廊)追究其责任,他这样包庇保护邓良才及邓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变更红线,(简杠廊)就是背后的保护伞受贿人。并请各级镇、县、市、省、中央领导来银汉镇查处有人利用官职买卖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指标变更红线。清者自清公道自在人心!


 楼主| 发表于 2025-7-1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官员网友和社会上的各位朋友、
   你们好!
      1(简杠廊)你所说邓良才一家审批的有没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安村五村六组全体村民比较清楚,我们村是有记载的。这一大块田以前最早是周开志老人周太国一家的,后面因为他女儿出嫁退了田出来,那时候那块田一大部分是属于村集体的。修马路分别占了周秋花,张长秀,周国平的地分别不给他们的,当时村里面没有土直接补的田给他们几家,一大块田被某些人收受贿赂变更了红线,我们村唯独他那一小块田不在红线,难道不是有人刻意为之吗?不是永久基本农田6月底邓良才找我们村杨开辉,周国平,文操平几个人做见证,给予我们村集体占田补助750元,20年前我们村文操平也是占了一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村里面邓良才是村代表,跟我们村很多人去找文操平要了钱的。当时我们村所有人都有规定不允许占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占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必须要给村集体金钱补助,邓良才自己都有承认那是永久基本农田,不然怎么会给村里面出钱750元。是有人给他出了主意我就不说明是哪一位了。让他给村集体补助免得村民闹,不让他占用村集体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当时文操平是按照15000元一亩算的,文操平建房是20年前建的现在物价都到了好几倍,邓良才跟村里面杨开辉,文操平,周国平,说只占5丈地。当时杨开辉算错账了,只收了邓良才家750元,一丈地是250元5丈地应该是1250元,过了杨开辉知道算错账了去找邓良才补500元钱。后面邓良才分别骂了杨开辉跟周国平。后面邓良才分别找杨开辉要回了占集体土地的钱,也找周国平,周秋花,张长秀要回换田补的钱。
2:你说邓良才不是村霸2025年7月2日上午银汉镇人民政府龙镇长与罗家国土所所长陈永红以及随行人员8人邓良才当着银汉镇政府的人大骂我村村民,杨开辉,周国平,蒋国清,又在他们面前烧纸跪地喊天。各位朋友大家可以想想当着银汉镇政府领导都是这样的嚣张跋扈欺压辱骂乡邻,平时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欺压乡邻,还扬言一天分别去3次杨开辉与蒋国清家烧纸骂人。下午邓良才与他老婆张碧清分别去了蒋国清杨开辉家烧纸辱骂非常不堪入耳。张碧清去到杨开辉家里见他桌子上有一把剪刀,手拿剪刀还扬言与杨开辉同归于尽。按照我国律法威胁他人生命,辱骂烧纸。
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规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即“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行为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要件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其中,恐吓他人,是指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威胁,造成他人心理恐惧,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情节要件
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意味着,单纯的恐吓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者造成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的程度,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规2
三、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
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表明,轻微的恐吓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而严重的恐吓威胁行为则构成寻衅滋事罪。法规3
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罪名,如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在构成要件和刑罚上有所不同。例如,故意伤害罪要求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恐吓行为更多是基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角度进行考量。
综上所述,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若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则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村几任村干部邓良才都有辱骂,唐一先,文圣立,杨开志,杨开辉。反观邓良才还被你们说是良民,邓良才在1980几年修他家老房子的时候趁周太国一家不在家,邓良才强行霸占周太国一家的地,挖了很多过去。当时周开志把他也没有办法,他丈着自己身材高大又当过兵经常欺负乡邻,我们村许多村民敢怒不敢言,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光荣世家专门欺压乡邻。
3:(简杠廊)你所说的他家10口人而不是我所说的3口人,这个问题也是银汉镇人民政府农户中心杜姓人员告诉我的他家批手续是3口人。这个问题也不难解释邓勇儿子是超生当时为了躲避交划款没有把户上在我们村。他家房子紧靠着公路倒桩还要把房子飘在公路上,不是应该离公路3-5米远吗。这难道也是你们所说的完全合法合规。
        请银汉镇人民政府和官方对(简杠廊)追究其责任,他这样包庇保护邓良才及邓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变更红线,(简杠廊)就是背后的保护伞受贿人。并请各级镇、县、市、省、中央领导来银汉镇查处有人利用官职买卖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指标变更红线。清者自清公道自在人心!

 楼主| 发表于 2025-7-10 14: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邓良才儿子邓勇在网上发的他家没有行贿某位官员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变更红线一事做以下回复:
   1:首先我不是网红也不需要博眼球,获得流量。邓勇试图颠倒是非!
2:邓良才及邓勇占的那块永久基本农田是事实,邓良才才本人是承认他家建房那块田是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不然邓良才怎么会拿750元给村集体堵住村民的口。后因帐算错了又找杨开辉,周国平,周秋花,张长秀要回了钱。我们村文操平在2005年左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邓良才任村代表带领我村许多村民是找文操平要了钱的。当时是按照15000元一亩算的。全村村民也规定不允许占用耕地建房。全村村民都知道那是种稻谷的水田。
3:邓勇你说我家过去是地主,那已经是过去事,以前的地主又做什么坏事跟现在的有钱人又有什么区别。请你不要扭曲事实,那如果像你这么说现在的有钱人也是阶级,那你们家就可以合法也可以随处去占用他们家房子存款。还有你说我爸爸殴打党委书记杨怀宇请你邓勇拿出证据。我爸爸在十里八乡都晓得是老实人,经常帮助附近村民家里干活。这个也是你们家用的手段,当时我们村书记杨仁贵是你外公的亲家,也是张斌的岳父,杨仁贵与杨怀宇又是亲戚,你们几家颠倒黑白。你们这些人会遭天谴报应的。我看你邓勇能不能让我一家在地球上消失吗?

4:你说邓良才不是村霸2025年7月2日上午银汉镇人民政府龙镇长与罗家国土所所长陈永红以及随行人员8人邓良才当着银汉镇政府的人大骂我村村民,杨开辉,周国平,蒋国清,又在他们面前烧纸跪地喊天。各位朋友大家可以想想当着银汉镇政府领导都是这样的嚣张跋扈欺压辱骂乡邻,平时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欺压乡邻,还扬言一天分别去3次杨开辉与蒋国清家烧纸骂人。下午邓良才与他老婆张碧清分别去了蒋国清杨开辉家烧纸辱骂非常不堪入耳。张碧清去到杨开辉家里见他桌子上有一把剪刀,手拿剪刀还扬言与杨开辉同归于尽。按照我国律法威胁他人生命,辱骂烧纸。
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规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即“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行为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要件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其中,恐吓他人,是指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威胁,造成他人心理恐惧,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情节要件
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意味着,单纯的恐吓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者造成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的程度,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规2
三、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
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表明,轻微的恐吓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而严重的恐吓威胁行为则构成寻衅滋事罪。法规3
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罪名,如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在构成要件和刑罚上有所不同。例如,故意伤害罪要求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恐吓行为更多是基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角度进行考量。
综上所述,恐吓威胁他人生命安全,若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则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村几任村干部邓良才都有辱骂,唐一先,文圣立,杨开志,杨开辉。反观邓良才还被你们说是良民,邓良才在1980几年修他家老房子的时候趁周太国一家不在家,邓良才强行霸占周太国一家的地,挖了很多过去。当时周开志把他也没有办法,他丈着自己身材高大又当过兵经常欺负乡邻,我们村许多村民敢怒不敢言,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光荣世家专门欺压乡邻。
5:邓勇你说你家批手续两年零几个月,你让我村全体村民在2024年才在你家申请的改建手续上签字,而非你口中的新建房屋手续。你们家是瞒着我村全体村民在改建房屋上签字占用我村永久基本农田。这也是无效的没有经过全村村民同意的。
6:(简杠廊)你所说的他家10口人而不是我所说的3口人,这个问题也是银汉镇人民政府农户中心杜姓人员告诉我的他家批手续是3口人。这个问题也不难解释邓勇儿子是超生没有在我们村上户的可能。
        请银汉镇人民政府和官方对(简杠廊)追究其责任,他这样包庇保护邓良才及邓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变更红线,(简杠廊)就是背后的保护伞受贿人。并请各级镇、县、市、省、中央驻四川巡视组、中央领导来银汉镇查处有人利用官职买卖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指标变更红线。清者自清公道自在人心!

 楼主| 发表于 2025-7-10 14: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图为证你们这些贪官还要颠倒是非黑白。充当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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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0 14: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简杠廊我也知道你是谁,银汉镇人民政府纪委张某人邓良才家去年批房屋手续你也是到了现场。莫非背后保护伞是你,买卖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指标变更红线是你一手经办的。我晓得银汉有几家划拨土地要缴土地出让金才能办房产证。我不晓得你是通过那种合法途径,又给国家缴了多少土地出让金。你又从中获利多少。去年有一天晚上我们也是看到你手里夹着两条中华在街上经过,也不知道又是那家求你办事给你买的中华也不知道中华香烟里面有没有装现金之类的。你难道不是靠鱼肉百姓天天买得起中华烟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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