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四川富安驾校(全称:四川富安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9名教练员,由于驾校恶意拖欠工资和社保,我们于2024年12月16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后(今年已去反映了三次),回驾校与法人协商工资和社保缴纳事宜,协商未果后维权4天(其中一天为星期六),驾校于2024年12月20日晚7点半左右指使不明人员强行将教练车拖走并将教练车四个轮胎拆掉,行车电脑板,起动电瓶,练车打卡机拆走,致使企业,员工两方矛盾激化,驾校方于21日(星期六)下午6点在经开区相关部门在场协调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解聘我们9位教练员,只发放了2024年的工资,但2023年12月(含12月份)之前的所有欠薪38万余元,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份共39个月的社保未缴纳(9个人的个人应缴部份已在工资中扣除)事宜和经济补偿金未达成共识。相关部门确定12月30日落实后续事宜,30日下午3点开会就欠薪和社保事项口头达成一致,经济补偿事项没有达成,说的是1月10号落实后续事项,至今无回音,而且驾校于2024年12月31日向我们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且只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发放拖欠的工资和社保,补偿金,
我们1月2号又向经开区劳动监察部门和市劳动监察部门反应了我们的具体情况和拆求,都没有回音,为了维护大局,我们都是合理合法的反映我们的诉求。望相关部门解决我们9位教练员的欠薪,社保,补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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