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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新闻] 走群众路线,确让我家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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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现将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普安镇双剑村、剑西村2013年修建了6公里的通村公路,修建村道时没有召集村民集资。因村民强烈要求在项目中搭车修建570米的组道,在村镇干部的极力争取下在计划外多建设了400米的组道,仍有170米的组道因资金和路基原因不能硬化。按照组道修建的相关规定,这400米的受益户为剩下的170米集资购买沙市,将其修建成碎石路面,你所反映的沙石即是。经镇村协调下周村上开始组织人员平整沙石路面。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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