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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广安协力文化旅游公司(广安信息港) 狂妄愚昧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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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发表于 2017-5-7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揭露: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安信息港) 狂妄愚昧的强盗

此事件能否推动我国版权事业进步与发展???

【核心提示: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少盗取我15幅广安万春桥(红色影视城)摄影作品,发布到经营的“广安信息港”微信公众号及其它平台里面从事商业活动。不打招呼也不署名;更卑劣的是把图片上印有水印LOGO的部分裁切掉;最奇葩得毫无廉耻(也是最令我生气)的是:我留言询问,协力公司不但没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毫无歉意,反而还狂妄的责怪我要把图片放到网上,你这个逻辑真是强盗中的强盗逻辑,很强大啊,强大得目空一切……恣意践踏法律】

盗图证据之一

广安原来还有这么美的地方---.jpg (双击看大图)
这就是“广安信息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安原来还有这么美的地方》截图,整个版面开头和结尾处是收费广告,前面15张是我的照片,后面4张不知道是谁的。
(倒数第三张,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选取已向公安机关自首的贾云与晓春书记合影的照片,于2017年5月3日发出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常识性的问题是无意为之还是故意而为?)

       四川省广安市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版权日”活动刚刚结束,作为国企的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少盗取我15幅广安万春桥(红色影视城)摄影作品,2017年5月3日以《广安原来还有这么美的地方》为名发布在经营的“广安信息港”微信公众号及其它多个网络平台里面从事商业活动,收取广告费等。

       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不署名、把作品中有水印LOGO的部分裁切掉,擅自改变了作品的完整性,其行为已侵犯了著作权人多项权力,违反了《著作权法》,但这个还不是重点。我偶然看见“广安信息港”发布的《广安原来还有这么美的地方》文章后,发现这组图片大多数都是我的,一共15张,后面有几张别人的,我留言询问,在什么地方找到的照片,发表出去怎么也不打招呼不署名?通常情况下,对方明知违法理亏都会有个很好的态度,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都会积极道歉,问题都会很好解决。但协力公司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违法行为,毫无歉意,反而还狂妄的责怪我要把图片放到网上,我作为被侵权人反而成了我的错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是可忍,而孰不可忍”。

       已事隔几日,除微信公众号上一个狂妄的回复外,问广安信息港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事不理不睬,一幅奈我若何的姿态。
    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它的广安信息港,究竟是何方神圣?它可以如此践踏法律、还这么狂妄霸道?

这是百度百科上关于广安协力公司的介绍

协力公司.png

这是“广安信息港”微信公众号上的截图,账号主体为:“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QQ图片20170506212544.jpg


       这个企业有个重要标签“国有独资”,作为国企更应该率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带头遵守国家法规,起好表率示范作用。但在这里,它在向相反的道路越走越远……
      中央三令五申的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翻开“广安信息港”的历史,就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历史,并多次触碰法律的底线的历史(我说这话是有充分的根据和证据的),就是这样一个网络企业,盗窃了他人作品,还狂妄的责怪教训被侵权人。
       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仅狂妄,而且很愚昧,为何这么说呢?我留言询问它从哪里找的我图片招呼也不打就发出来,协力公司直接责怪我自己要把照片放到网上。殊不知现代早已是网络社会,大家的生老病死财产等所有的个人信息都是放在网络上的,大家的衣食住行也可以在网络上交易,银行、证券市场每天在网络上交易的现金是万亿级,这些网络信息、网络资源都可以是你协力公司、广安信息港的猎物吗?你是不是在网上银行非法获取金钱,也要怪银行自己要把钱放到网上?真是狂妄自大愚昧无知。 摄影图片在网上展示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的,有着悠久的历史,主要有各种摄影论坛、摄影网站、QQ群、图片新媒体、图片库等,主要供大家交流学习宣传展示,后者主要供大家交易,正是因为很便捷的浏览到高质量的图片,这里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猎物。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理念已成为全民共识,首先就是尊重版权、尊重知识产权,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事关子孙后代、民族兴旺的大事,版权得不到有力维护,大家都去盗版,谁来创新?谁来发明创造?人才与知识如何不会被外流?国家民族何来生机与活力?如何不会被衰退?国家民族必然会被淘汰!
      大家不要为一点蝇头小利丧失其辨别力,而纵容盗版乃至提倡盗版,其本质是扼杀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创新与进步,这正是敌对势力、网特、别有用心的人所期待的。
  
      爱国就在身边,就从身边事做起,从维护版权做起。
      今天,你为我转发、转载、支持、点赞、呐喊,既是为我维权,更是在推动我国版权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版权事业的进步,为“中国创造“、“中国智造”、为中华民族兴旺发达呐喊助威、添砖加瓦。
      维护版权人人有责,对盗版侵权要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犯下如此恶行、狂妄卑劣的广安协力公司,
你拿什么来面对媒体和网友?
如何有脸面对你的投资人?
你将如何面对470万广安父老乡亲?



     现已向有关部门报案。视情况将提请国家版权局、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支持。
请@廉政广安 按“一案三查”要求对相关组织和个人追责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在最后提醒一下广安协力公司:
在事情未解决前,未经有关部门或我同意,请勿擅自删除已发表的相关文章图片,否则,你将涉嫌销毁证据、逃避惩罚、对抗审查……,事情就更加严重了,切莫踏上这越陷越深的不归路。


                                                                                                                                                                 我摄工作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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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8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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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社区把本帖已推送到首页头条,
并用了这个标题和按语,很简洁,一目了然,切中事件本质



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少盗取我15幅摄影作品,我去找他们评理,他们竟说我自己没保管好...


 楼主| 发表于 2017-5-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智勇影视 发表于 2017-5-8 12:39
必须给说法!盗窃、剽窃!是犯法!

智勇 ,这些年来,估计你也是深受其害
 楼主| 发表于 2017-5-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扎西摩多 发表于 2017-5-8 21:34
**** 该帖被屏蔽 ****

已获悉,谢谢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5-9 13:17
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都有相关规定,特别是2015年4月, ...

@谢哥说事   看起来像是为你写的那些精彩评论制定
 楼主| 发表于 2017-5-1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条图片侵权案宣判,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2000元一张,加各种合理费用。


东方IC
2017年5月10日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原告上海映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东方IC”),诉被告北京时间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时间”)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四案,5月5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北京时间”未经许可使用“东方IC”“新年愿望”主题策划组图的行为侵犯了“东方IC”依法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两被告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东方IC”就涉案被侵权作品,每张图片获赔2000元的经济损失,涉案图片15张累计获赔金额3万元,一审同时支持了原告主张的诉讼合理支出费用6000元。据悉,赔偿金额较以往有了较高的增高趋势,属行业领先标准,内容创作者的权益有望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和完善。
案件回顾:
2017跨年夜前夕,“东方IC”策划拍摄的“新年愿望”组图被“北京时间”官网、“北京时间”APP未经授权许可而转载使用,且使用中故意删除了图片上加注的“东方IC”水印。“东方IC”就此涉案的15张图片向“北京时间”发起维权诉讼,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日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次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17-5-12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次摄影作品侵权事件,今日双方已正式达成书面和解,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安信息港)对此事件深刻认识到了擅自使用他人摄影作品的违法行为,及在作者问询此事时做出的错误做法。经双方反复沟通及让步,有关中间人的调解,避免了走司法程序,达成以下和解:协力公司(广安信息港) 当面道歉+媒体公开道歉+经济赔偿,我对此事不再予以追究。待媒体公开道歉后,此事件算是彻底结束。
       再次感谢社区及广大网友的关心与支持!


       本事件的感慨:尊重法律、尊重他人。
       尊重法律就没有这件事了;尊重他人这件事开始就很简单的处理了。
       最后,双方互相尊重及对中间人的尊重,达成了和解,达到了双方都基本认可的结果。

                                                                                                                                                   我摄工作室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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