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少家庭因“抢生”被罚款--他们该不该被罚?山东的郑先生认为不该,遂起诉当地经开区管委会,要求退还他被征收的6.7万社会抚养费。昨日,此案获立案,但梳理公开报道,全国类似案例很多,却尚无成功退还的……你觉得抢生的罚款该不该退?来投票~ >>回顾:目前尚未有成功拿回罚款的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类似的情况可真不少: 湖北:蒋先生的二孩出生在“单独二孩”出台前13天,2015年他因抢生二孩被罚近10万,遂起诉。2016年8月,法院一审判蒋先生胜诉,撤销征收抚养费。但旋即当地卫计局提起上诉。 浙江:多对“单独夫妻”因“抢生”被罚,状告卫计部门,一、二审败诉,再诉至省高院,被裁定再审。但至今再审仍未开庭。
梳理公开报道,到目前为止,抢生家庭尚未有成功拿回罚款的。 ●讨论:抢生的社会抚养费该不该退 这事为啥难办?是因“法不溯及既往”,即便要退,也不太好明确时间节点。是故,相关部门对此一直模糊处理: >>2016年,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回应:抢生家庭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地妥善处理。 >>2017年1月,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对已征收抚养费的抢生家庭,应秉持“从旧兼从轻”和有利当事人的原则来处理,维护群众利益。
而地方的动作相对积极,目前已有四川、广东、上海等至少17个省市自治区出台办法,规定抢生违法、仍应罚款。但在全面二孩的背景下,这些举动引发了争议: >>支持退:毕竟已实施全面二孩,应适当从轻从宽。←人口学者顾宝昌:追罚二孩抢生有悖人口大势。 >>反对退:法无依据,毕竟是政策出台前生的。←网友@王晓辉:就法律程序而言,抢生的确违反当时的计生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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