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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9 日,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本人反映的该业主违法建设问题作出了官方回复。在此,诚挚感谢嘉陵城管局领导对此事的重视!然而,贵单位的官方回复在说服力和公信力上有所欠缺。 本人再次明确诉求:希望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法,尽快将南充市嘉陵区凤栖大院 27 - 13 号业主的违建部分全部拆除。 对于贵局回复中提及的“立案调查以及申请南充市不动产中心冻结该户房产”等内容,建议可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后再有序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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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思成恨 发表于 2025-5-3 15:00 听说南充嘉陵城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已经建设好了的违法建筑嘉陵城管不敢撤除,因为拆除了得罪人,跟何况你 ...
久不愈i 发表于 2025-5-3 15:12 你晓得个卵,这个别墅小区的人嘉陵城管得罪不起,别个楼主第一个帖子中不就有人透露吗?虽然只是一个副大 ...
dshadow 发表于 2025-5-1 12:12 27-13号业主公职人员怎么有那么多钱买别墅!
星晴西 发表于 2025-5-3 17:40 他是没有惹到凶的。但凡惹到一个处级干部,他都要低头认错。说白了,还是欺软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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