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之殇:资本铁蹄肆意践踏公民尊严】 作为依法维权的普通消费者,我从未料到前海人寿竟将资本运作的"智慧"演绎成突破底线的"围猎"。在投诉程序尚未终结之际,该公司已织就一张令人胆寒的"关系网"——我的直属领导、朝夕相处的同事、乃至配偶工作单位的社交圈,都成为其围猎目标。这种系统性的隐私侵犯,无异于在公民社会肌体上划开血淋淋的伤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令禁止刺探、侵扰他人私密空间,可前海人寿却将公民隐私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
【法治之痛:格式条款竟成吞噬民利的饕餮】 从投保时的暗设陷阱,到理赔时的强盗逻辑,前海人寿始终在演绎着资本与法律的荒诞博弈。当《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格式条款说明义务的规定沦为废纸,当第三十条的"不利解释原则"遭遇选择性失明,我看到的是企业道德滑坡,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公开挑衅!
更令人愤慨的是,面对公民的合法诉求,前海人寿竟以诉讼相要挟。他们深知《民事诉讼法》对诉讼成本的制度设计,吃准普通百姓"为几百元奔波三月"的现实困境。这种将司法程序异化为维权壁垒的行径,何尝不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庄严承诺的亵渎?
【理念之问: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作为持牌金融机构,前海人寿的所作所为已严重背离党中央"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当企业将"股东利益至上"凌驾于"人民利益至上",我不禁要问:这究竟是管理失范,还是价值观的沦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