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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规划是酒店,现在变养老院!金沙海棠小区的业主求个公道![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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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7-21 10:45

正文摘要:

在小区里面,建立医疗性质的养老院,专门收治晚期病人及智障老人,随时有可能往楼下扔利器,伤害到小朋友怎么办? 尊敬的青羊区委、区政府;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规划监督 执法局、青羊区民政局、青羊区信访局、 ...

评论

呼声编辑2 发表于 2018-7-23 10:03
小编于7月23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青羊区民政局。
青羊区民政局 发表于 2018-7-25 16:53
7月以来,我们收到金沙海棠业主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806367号房屋所有权人为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该公司2012年又将10号楼出售给了成都汇力金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汇力金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物业租赁给远洋椿萱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椿萱茂金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从2017年5月开始与汇力金沙业主方接触,洽谈租赁事宜,确定租赁范围为一层1600平米,5-16层共计约20000平米。
2018年1月26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018年2月26日,该公司至青羊区民政局备案并获取了养老机构筹建指导申请表。2018年3月底进场,在搭建了项目班子和确定了施工计划后,经向物业报备,取得了施工许可,开始进行拆除工作,并同时进行消防报审。2018年6月,取得青羊区公安消防大队发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开始正常施工。
2018年7月2日,该公司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8年6月29日开始,因部分居民反对该项目,先后接到来信来访件,苏坡街道办事处和清江社区多次进行情况调查和协调。一直未达成共识。
7月初,物业公司(金沙海棠项目部)向该公司发出工作函,以噪音扰民为由,对工程项目进行断电。为避免冲突升级,成都椿萱茂金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暂时锁门停工。
关于用途为商业和酒店的物业,能否进行营利性养老服务,根据国家民政部等《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款,城市经济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报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备案。五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和房产功能变更手续,满五年后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可由产权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功能变更手续。另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社区养老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利用企业厂房、闲置学校、商业设施等投资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院。再据《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867-201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T5034-2016 )、《四川省养老院建筑设计规范》(DBJ51052-2015)以及即将实施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均未禁止使用高层建筑建设养老建筑,故对于养老公寓的楼层设置不违反相应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该养老院已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设置相应电梯四台(含医用电梯)、消防设施及独立交通系统,并且多功能厅设置在首层。经咨询青羊区消防大队,对于养老公寓4层以上可用于老年人居住,但不可设置为老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其养老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在1层,4层以上仅用于老人居住,符合消防要求。本项目商业酒店性质可用于养老。
国家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政府针对有关养老政策已放宽,相关标准已进行了修订。对此,青羊区区级相关部门和苏坡街道办事处分别于7月7日、7月20日与业主代表召开了交流座谈会,就业主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尚未达成共识。同时,区级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积极关注、了解、协调、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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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ao34 发表于 2019-10-8 10:29
这个事情后面怎么样了?没有后续了吗?
阎杭说 发表于 2018-9-13 01:15
不是老百姓无理取闹,相信这种事情放在全国任何一个小区,居民都不会答应的!何况相关领导不作为、乱作为,完全不听取民意,老百姓除了会痛心、会心寒、还会愤怒!!

阎杭说 发表于 2018-9-13 01:13
青羊区民政局:所谓民政局不应该听民声吗?你们有征求过民意吗?你们有调查周边的实际情况吗?尊老那么爱幼呢?没有一墙之隔的环境可以叫独立商业楼吗?你们非要政绩不要民意?非要搞出事情才开心?养老院修到你小区你愿意吗?

邵惹驳 发表于 2018-8-29 18:18
蒯康获 发表于 2018-8-7 00:53
那天什么苏坡乡书记来小区,好吓人哦,让我看到了以前的县太爷出访一样,那架势,杀鸡儆猴,宝宝心里好怕怕哦,这就是我们的父母官,唉,还是换个片区看能不能遇到焦裕禄同志

蒯康获 发表于 2018-8-7 00:36
正常的很,政府官员为了做政绩,基本都采用同样的手法,那就是强制性,当出问题后开始玩太极,踢皮球,现在的经济社会催生出某些人

陈救挽 发表于 2018-7-30 12:10
青羊区民政局的回复与事实不符!打官腔伤害民心!

蒙钊酱 发表于 2018-7-30 12:10
如果強行修养老院,我们业主坚决不答应。维权到底!

往事淡淡如水 发表于 2018-7-29 15:11
青羊区民政局 发表于 2018-7-25 16:53
7月以来,我们收到金沙海棠业主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产权人提供的成房权证监证 ...

首先违反了规划,变了性质,小区酒店一旦酒店变成养老院,会让海棠1700户日常生活会变得非常糟糕,如出售房屋又跌价厉害,所以1700户大部分知晓情况的业主己表明为自己的家园和财产,将会以死抗争!!
远洋虽有一些投资,但事先无调查公示,自己有失误,如一意孤行,必然造成巨大的群体事件!到时相关部门领导不知能负得这个责任不?
因为知道建养老院消息晚,现在业主行动刚刚开始,业主们已天天巡逻工地不允许建养老院,希望和平解决,民生多艰,他们为自己家园和财产肯定以死抗争,希望政府明鉴!还有许多业主还不知情,希望不要将事件扩大,不要闹出不可收拾的群体事件了!!
往事淡淡如水 发表于 2018-7-29 15:09
很实用的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
羿蓉哀 发表于 2018-7-28 13:38
对于青羊区民政局7月25日的回复,我们小区的邻居非常不满意。其实现在金沙海棠小区业主和远洋椿萱茂项目的矛盾焦点已经明确了:  小区居民认为项目租用的10栋是酒店的规划,并且得到开发商中房公司的书面确认和区规划局的确认。小区居民认为要改变这个规划,需要大部分的业主同意。但民政局支持远洋项目,利用某些支持养老事业的文件,帮助远洋确认可以把金沙海棠10栋改造为盈利性的养老院。当这个矛盾发生时,简单的看,应该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检验依据,来判断这个项目是否应该进行。如果大部分小区居民都反对,就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和党的根本方针违背。想想中央巡视组对四川省,成都市巡视后的反馈意见,再对照此次事件处理时民政局的态度和行动,不是更好地佐证了中央巡视组的判断吗?这种违反大部分人民群众意愿的行为还要继续下去,不是顶风作案是什么?其他留言中对于这次事件后面是否有利益输送的质疑不是合理的推断吗?该收敛了,看看大环境大气候是什么?识时务者为俊杰,该悬崖勒马了!

韩按肺 发表于 2018-7-28 10:53
官商狼狈为奸,一切为了暴利,不管政策法规

邵惹驳 发表于 2018-7-28 08:44
规划可以随便改?业主不同意不能随便改吧!不然置法律于何地?

都可帜 发表于 2018-7-28 08:44
夹秀材 发表于 2018-7-28 08:34
片面解读国家政策,本项目原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为酒店,这也是海棠小区当时的购房热点,而现在建养老院, 未征求业主意见,也未采取合理的听证会等措施,擅自将用 途改变,侵犯了我们小区居民的权利,损害了业主的利益。海棠上千人联名签“小区零距离建养老院抵制书”,群愤激昂,怨声载道。
你们居然拿一个鼓励文件说可以建养老院,请问依据是什么? 是《合同法》?还是《物权法》?
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要依法办事,相信党和政府也一定会依法办事,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来为民服务的,还海棠10号楼一个公道!

韩按肺 发表于 2018-7-26 23:10
是不是1701户七八千人的密集居住区的里的切身利益和权益还没企业暴利养老大,就没政府和领导看见和管一管?

虞骂禁 发表于 2018-7-26 20:39
说话要有依据,别忘了你们的质责是干啥的?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全国都在查贪官污利,你们还在胆敢忘围,不怕查你们吗?

夹秀材 发表于 2018-7-26 20:31
片面解读国家政策,本项目原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为酒店,这也是海棠小区当时的购房热点,而现在建养老院, 未征求业主意见,也未采取合理的听证会等措施,擅自将用 途改变,侵犯了我们小区居民的权利,损害了业主的利益。海棠上千人联名签“小区零距离建养老院抵制书”,群愤激昂,怨声载道。
你们居然拿一个鼓励文件说可以建养老院,请问依据是什么? 是《合同法》?还是《物权法》?
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要依法办事,相信党和政府也一定会依法办事,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来为民服务的,还海棠10号楼一个公道!

夹秀材 发表于 2018-7-26 20:31
片面解读国家政策,本项目原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为酒店,这也是海棠小区当时的购房热点,而现在建养老院, 未征求业主意见,也未采取合理的听证会等措施,擅自将用 途改变,侵犯了我们小区居民的权利,损害了业主的利益。海棠上千人联名签“小区零距离建养老院抵制书”,群愤激昂,怨声载道。
你们居然拿一个鼓励文件说可以建养老院,请问依据是什么? 是《合同法》?还是《物权法》?
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要依法办事,相信党和政府也一定会依法办事,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来为民服务的,还海棠10号楼一个公道!

夹秀材 发表于 2018-7-26 20:31
片面解读国家政策,本项目原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为酒店,这也是海棠小区当时的购房热点,而现在建养老院, 未征求业主意见,也未采取合理的听证会等措施,擅自将用 途改变,侵犯了我们小区居民的权利,损害了业主的利益。海棠上千人联名签“小区零距离建养老院抵制书”,群愤激昂,怨声载道。
你们居然拿一个鼓励文件说可以建养老院,请问依据是什么? 是《合同法》?还是《物权法》?
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要依法办事,相信党和政府也一定会依法办事,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来为民服务的,还海棠10号楼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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