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本将心向明月:
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我司自收到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广委办发〔2017〕5号)文件以来,多次向收费人员传达文件精神,并要求收费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广安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内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费。 如有收费人员未按该文件要求执行,欢迎拨打我司举报电话,经查证核实后,我司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26-8805132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停车服务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
为何不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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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信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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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也相信?还说过5年充电不要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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