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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关于高坪上河湾小区修建垃圾池的问题已收悉,经清溪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原位于高坪区琴台路边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已不能继续使用。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的设置应当合理布局,方便投放、收集和运输。根据南充市高坪区环境卫生所通告要求,各小区使用勾臂车进行垃圾收集,并由该所安排时间清运,清运后物业服务中心对垃圾箱箱进行清洗。现上河湾物业服务中心已按要求购买专用勾臂垃圾集装箱,并联系高坪区环卫所用垃圾车每日进行清运。小区所有生活垃圾都将集中放置于垃圾集装箱内,未修建垃圾池。 附件: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 (限期)改正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