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笑看狗奴护主1”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星期一至星期五,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 我局将立即组织人员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查证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同时,欢迎您来电实名举报,通江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827-7231091。 感谢您对通江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9月10日 |
公兽借 发表于 2021-9-11 19:50 这个培训机构要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