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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og”:
您好!您于1月20日在营山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绥安大道交警大队斜对面路灯被撞坏”的问题,经我局核实,现回复如下:正在与车主协商事故损伤赔付,待判定后,立即对损坏路灯进行更换。 感谢您对公用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营山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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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换,后赔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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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平凡人 发表于 2022-1-24 08:09 就是嘛。久拖会出问题的。再则,我在想,当时是啥情况,把车开到人行道上去了。这师傅不是蓝翔培训出来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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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证据后应及时损坏的路灯进行更换,以免再发生安全事故!那边逛路的群众也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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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xcsgysyglj 发表于 2022-1-21 15:35 这就对了。营山的门面,建设得好,也需维护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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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过年了,好多路灯不亮,也应该维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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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xcsgysyglj 发表于 2022-1-21 15:35 城市管理局要说一下才动一下,像提线木偶一样! |
ysxcsgysyglj 发表于 2022-1-21 15:35 回复网友的疑问,做得好赞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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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了公家的老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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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公共部门应该政治一下了 路上烂井盖也不少 貌似这是一个无人管理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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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监控还调得到吗?这灯小贵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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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尽快修复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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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一下,把绥安大道说成绥山大道了,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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