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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您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该工程于2013年4~5月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完毕,2013年5月,七个标段均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程序合法,建设单位于2014年2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业主使用;屋顶漏水和外墙渗水问题,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屋顶漏水和外墙渗水问题已过最低保修期,建议业主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谢丹丹 联系电话:6195875 承办单位:西昌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承办时间:2022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