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所述项目履行合同相关信息我局已知晓,将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如您还有其他相关信息,请致电0826-2243023或到广安区财政局605办公室反映。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支持、帮助。 |
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2-6-28 16:32 ![]() 合理密植,栽植后不见裸土(平均每平方至少栽植“11杯苗”数量为120株;“12杯苗”数量为110株;“16杯苗”数量为70株,此数量根据以往类似项目栽植密度所得) 这句话的意思难道不是——“平均每平方至少栽植“11杯苗”数量为120株;“12杯苗”数量为110株;“16杯苗”数量为70株”,在此基础上达到不见裸土的效果,如果这个数量无法达到不见裸土的效果,则需要继续增加栽植数量吗? 怎么一个硬性指标,现在变成了只要不见裸土就可以随便栽植了?有没有语文好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 |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违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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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己进了某些人的口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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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2-6-28 16:32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1、2022年6月26日我向贵局反应了洪洲大道时令花卉采购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贵局在回复中说道2022年6月23日已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要求。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质量问题发生远在6月23日之前,希望贵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把控。 2、贵局于2022年6月23日发出整改要求后,截止贵局回复日期2022年6月28日下午4点32分,时间已超过五天,不知贵局是否有人去现场看过,实际情况是截止2022年6月28日晚,该项目依然没有进行任何整改,那么贵局是否有相应的惩处措施或者说补救措施?还是说有其他什么难言之隐? 3、广安城南城北,一洞相连,为何城南草花四季繁花,而城北草花才栽植好两个月就惨不忍睹了?这是因为气候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4、希望贵局能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该项目招标文件确实有为某个公司量身定制之嫌,同时更希望工程的实施情况能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一致,不要总被人戳着脊梁骨才好。 最后,感谢贵局对广安城市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 |
广安区财政局 发表于 2022-6-28 15:17 尊敬的财政局、审计局领导: 本次工程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八次,每次为期三个月。那么我想请问一下: 1、假如说本次服务的验收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具体时间业主单位肯定有存档,那么自验收之日算起,服务时间应为2022年4月15日-2022年7月14日。而就目前而言,时间才2个月,现场却已完全达不到服务要求,那么现在应该算是工程不合格呢?还是按实际合格的服务计算工程价款?总不能花三个月的钱只买到一两个月的服务,请问贵局如何对服务时间和内容进行监督的? 2、在项目招标时,投标单位自己编有投标文件和技术方案,投标金额是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产品和后期服务而确定的,那么是否应该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技术方案和现实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对照,如果实际施工未满足投标文件,那么为满足部分是不是也应该在工程款中做相应扣除? 本次采购服务时间跨度长,服务次数多,请财政局、审计局的各位领导,严格把关,不要让不法行为蒙混过关,更不要让广安区本来就不富裕的政府资金打了水漂,几百万元可是普通老百姓几辈子都赚不到的财富。 |
我就搞不懂,为什么在招标中一定要选时令花草呢。一年换四次,每次换、载要好多天,载下去后又要生长好多天看起来才成型、才好看。为什么不可以在招标时采购多年生花草。是嫌什么什么的机会太少,要多整几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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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重就轻,是个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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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该项目时令花卉栽植符合“合理密植,栽植后不见裸土”要求,栽植后效果见附件。 2、针对部分时令花卉死亡及栽植了部分宿根花卉的问题,我局相关部门已于2022年6月23日通知施工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更换,恢复景观效果。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
关于洪洲大道时令花卉采购项目6月27日网络舆情的回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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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谁是后面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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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今年城头花花少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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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据,看最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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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em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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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内情知道不少,曝料有理有据,搬个板凳坐到起看相关职能部门又如何来个“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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