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 我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多次发现眉山市天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问题,并予以约谈、信用扣分,目前该企业在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分值为54分,属于失信企业。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眉山市天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能参与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活动。《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由业主共同决定,信访人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满意,可以通过向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反映,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另聘其他优质企业进行物业服务。 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决定不满意的,可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 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员不满意的,可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罢免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书面建议,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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