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巴中东站乱象问题,经开区交通和城乡建设局已会同交通执法经开区大队,加强东站秩序管理,加大力量协同乱象易发区域的值守、巡查频次、务实举措、减少乱象再次发生。 为此,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之处请谅解!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
冶粪辞 发表于 2025-5-3 10:18 养家糊口就可以不守规矩,为所欲为?不宰客,你怕是晚上没有去过巴中东站。 |
乱了这么久,职能部门终于作为了。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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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巴中东站喊客拉客、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等行为的通告
巴中经开区 2025年04月28日 18:30 四川 听全文 反馈 标题有误导性 为切实维护巴中东站及周边秩序,给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提升巴中文明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即日起,对喊客、拉客、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巴中东站及周边区域从事任何形式的喊客、拉客以及非法营运、不规范营运等行为,凡是从事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在巴中东站及周边区域从事喊客、拉客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喊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等行为。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举报(投诉)电话:110,12318 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巴中经开区交通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
确实是,晚上黑车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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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北站晚上的情景堪比90年代的广元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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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南站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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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初沿海车站就这样乱糟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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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车辆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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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应该管住的是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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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重庆火车站都有揽客的,成都东站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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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时去看看,感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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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窗口单位,应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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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东站乱象丛生,特别是晚上公交车停运以后更乱。难得看见职能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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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打麻将很忙,顾及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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