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平先生: 您多方多次反映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经我中心多方调查核实,确认用人单位在您聘用期间(2006年6月至2024年12月)存在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并于2025年4月15日向您和用人单位分别送达了补缴金额确认通知书。目前,我中心经过补充调查,将2025年1月至5月的少缴情况纳入补缴范围,并于2025年6月6日向用人单位送达了经依规依法测算的补缴通知书,责成其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补缴义务。 联系电话:0817-8605107 联系地址:南充市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9日 |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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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各位领导,各位网友们,本人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稽核杨双在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违法处理过程中,最大的争议就是缴费比例,总稽核杨双口头支持7%计算并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支撑。只要杨双同志拿出规章制度来,本人必须认可并执行,而且在该平台为您正名,否则免谈,相信政府不会放任腐败祸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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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尔父 发表于 2025-5-23 09:17 感谢您的指教,前几天的“800”哥说明了百姓的无奈!! |
耍二娃 发表于 2025-5-23 09:57 特别说明:5月13日与总稽核杨双在蓬安县管理部沟通交流中在她们的《法册》中翻到了,她并未否定有效性,叫她拿出规章制度支持7%计算的说辞并没有。 |
你为啥不直接去纪委实名投诉,在这上面纠缠一直得不到确切的答复,浪费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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