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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奎星街39号的个别“人”,不要长期游走在犯罪边沿,总有一次要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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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6-14 19:21

正文摘要:

做人,说话做事都要讲道理,不要小人行为,恶意报复。变一次人,素质要提高。你以为把我车牌扳坏,你们的无产权封街修私人停车场就合法了。 提醒“你”,我留证据了。 对这类小人行为,各位网友,有何好的建议。

评论

llllll44 发表于 2025-10-9 10:21
1111
关绩惧 发表于 2025-6-26 22:38
吃绝户饭,挣死人钱的“人”,想法确实跟正常人大不一样。
llllll44 发表于 2025-6-26 16:39
照片不细看跟打了马赛克一样。也许这就是人物以类聚吧
关绩惧 发表于 2025-6-20 19:35
我了解了下,考虑要不要报案,但有人劝。这个“人”从小就没工作,哄了个婆娘是内蒙的,长期在内小北街占街卖手工水饺。他幺爸后人走的早,他想等幺爸、妈走了后好继承财产。结果幺爸走了几年,么妈还在,导致这两口子心态很不好,对社会、对人、对事总是充满恶意。例如:自己是个手推车,就对别人的车搞破坏。素质低到死。
阿山狼 发表于 2025-6-20 19:08
报案,肯定有监控的。
章地甩 发表于 2025-6-20 16:00
挺惨
llllll44 发表于 2025-6-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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