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丈夫“强奸”妻子之后

查看数: 2756 | 评论数: 3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5-8-13 07:50

正文摘要:

      8月1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评论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25-8-13 23:22
      婚姻是以性为基础,“婚内强奸”不成立,应该是家庭暴力。
wert999 发表于 2025-8-13 10:35
  两人的感情早已名存实亡,本身也处于离婚冷静期的阶段,说白了就是等时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男方大打出手定然违法,而且用菜刀相威胁其性质也很恶劣,从法律层面必须严惩这种行为!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