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内江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中共内江市委、市人民政府:
我是一个外地网民,名蓝光闪烁。最近我在贵地论坛看到【资中公民镇9岁小女孩强奸致死只赔1万6,质问法院如此践踏法律为那般?(续)】的帖子后,非常震惊,心如浪翻,义愤填膺,喉咙梗咽得直冒火星!
说实话,我是一个曾经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什么样的死人情形我几乎都见过,所以就连我的父亲去世时我也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可谓铁石心肠的人。但唯独在看这个帖子尤其是看到那些惨不忍睹的照片时,我是一直满含热泪看完这个帖子的。我认为:此案实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强奸杀人案件中惨绝人寰之首案要案!!! 回过头来再看看贵地司法机关对罪犯象征性的“判决”,受害者亲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那种悲痛欲绝的无奈反应,【内江论坛】版主积极关注支持受害者亲人的态度,以及广大热心网名为匡扶正义而发出的声声呐喊,止不住我义愤填膺!不禁使我产生了必须向贵地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提几个问题想法:
1、贵地司法机关在审理本案时,面对罪犯做出“对不满九岁的小女孩儿强奸,并用石头压住那女孩儿的头部,强奸后担心小女孩未死又跑回花生地将小女孩儿的阴道口插入长达36厘米的树枝,致女孩脸部血迹斑斑,四肢被石头砸断了筋骨,下体被插入36cm的树枝延伸到女孩肺部,原本瘦小的女孩,整个肺已被绞破”这一令人发指、禽兽不如的非常恶劣情节是怎么看的?怎么审的?怎么判的?该不会又是罪犯用金钱买通了“法官”吧?
2、有些地方一个意外事故导致的醉酒死亡或被车撞死亡的人,其家属都要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几十万元,而办案小女孩死得如此惨烈,才判1.6万元,我们于心何忍啊?面对如此视法律为儿戏的“判决”,贵地市委市人民政府又是如何对司法机关进行执法监督的呢?此时,你们难道不应该出面为可怜的9岁小女孩极其亲人主持公道吗?
3、广大网友们不过是庶民百姓,尚知法律应该为惨死的9岁小女孩极其亲人主持公道,麻辣社区的超版们在面对众多网友强烈要求严惩凶手以抚慰受害人家属凄哀的心境,以告慰受尽欺辱冤死的可怜小女孩,以及对此执法者们如此“执法”时,你们又当做何感想?但愿你们不会畏缩于权贵而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吧!
4、平时那些十分庄严地高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口号的要员们,此事正是检验你们“公平”、“公理”、“公正”纯度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外地网民真心希望你们用“公平”、“公理”、“公正”的铁的事实来征服民心吧!!!
我们广大网民将试目以待!
一个外地网民:蓝光闪烁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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