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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巴国营人

[原创] 浅谈现在交通法,有车一族很受伤,个人观点,非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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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迩独战天下⌒ 发表于 2015-4-21 15:56
应该支持,他们都是被惯坏的

确实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石河 发表于 2015-4-21 15:26
对于碰瓷,建议随身携带60万现金

你以为都是土豪嗦,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北-耗子 发表于 2015-4-21 12:03
再全面点就更棒了!

写不出来了:lol

发表于 2015-4-22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点赞!有理有据,合情合理,说的太好了!:handshake道法改革那天一定会来到的
!我相信不远了!

发表于 2015-4-22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希望改革有点天方夜谭了,但是楼主的想法我个人是非常支持的!就不说碰瓷了,电马儿在路上高速乱窜的太多了,成都市中心还好点,你到周边看下,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开车简直是提心吊胆!

发表于 2015-4-2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非我太遵守交通规则了,为什么我倒是经常碰到那种开车开得飞快的

发表于 2015-4-2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

发表于 2015-4-2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国营人 发表于 2015-4-21 20:08
你以为都是土豪嗦,呵呵。

那就带根棒球棍,碰瓷的伤哪里就砸哪里

发表于 2015-4-2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边的情况是  非机动车道停满了小汽车,连人行道上都停满了小汽车,有些路段根本就没非机动车道,你让非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飞过去?
政府多修点大型公用停车场,而且停车费不要太贵才是正事。
只有在严令禁止汽车(一般情况)走、停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前提下,才有资格不准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

发表于 2015-4-22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有车一族已经不是强势群体了~

发表于 2015-4-2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5_155:}

发表于 2015-4-2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体现的是司法的不公平,应该不论开车的,走路的,骑车的都要对自己的交通过错负责,而不应该分谁是弱势,谁是强势,正因为交通事故处理中分强势、弱势,纵容了所谓弱势的不畏法律,不遵守规则

发表于 2015-4-2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到是同意楼主的想法,相信不久这个配置是必备的装置

发表于 2015-4-2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关注

发表于 2015-4-22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车记录仪,还是很有必要!支持标配!

发表于 2015-4-2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

发表于 2015-4-2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5-4-2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啊 自己不出错 却不能管别人啊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真对,现在碰瓷党真的是令人发指啊!!!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民素质 发表于 2015-4-22 00:06
真心点赞!有理有据,合情合理,说的太好了!道法改革那天一定会来到的
!我相信不远了!

期待那一天的到来,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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