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初二学生,现年十三岁。一放暑假我和同学小丽就去找暑假工,后来在步行街广福大厦后面看到一家名叫“王子咖啡”的茶馆,我们进去后,向老板说明了来意,老板同意我们在这里打工。老板王某许诺一个月1300,但必须干满两个月。老板要求每天工作时间为早上8:30到晚上9:30之后,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日工作拖地,扫地,擦桌子,洗茶杯,洗麻将等,还要招呼客人。一般只有我们两个小女生。有时一天有十几桌的客人,我们两个从早上忙到晚上十点钟都忙不完。又要打扫卫生,倒茶,烧水,还要负责收钱做帐。 7月14日我因身体不舒服扫地慢了点,老板恰好过来看到了,对我一顿大骂并威胁我们两个如果做不好就马上走人,一分钱也别想拿到。我为了得到工钱便忍气吞声的边听老板责骂边打扫卫生。老板并不甘心,在我们吃饭时,又让我们去刷马桶并将我们才吃几口的饭菜倒掉。即使这样,老板还对我们进行辱骂说我们没有家教,喊我们滚后便把我们赶了出来。 我们在王子咖啡从早到晚一共干了16天,老板一分钱也没有给我们,还威胁恐吓我们,请问天理何在? 我们曾多次去要过工资,老板每次都把我们赶了出来,还威胁我们如果再去要工资便找人“收拾”我们,我们现在很害怕,也不敢再去要工钱了。 我们家庭条件都不好,我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本想利用暑假这个时间段去挣些钱交下学期学费,却没想到竟遇到这么凶恶的老板。 请大家为我们评评理主持一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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