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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上门服务”偷名表 一念之差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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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姐“上门服务”偷名表 一念之差被判十年 
“上门服务”偷名表

一念之差被判十年


  本报讯(通讯员卞访)“小姐”娜娜凌晨打电话问是否需要上门服务,得到事主钟某许可后,在钟某家中未行事却先盗走名表1块,可她自己也未料到,这一块表居然价值13万元。近日,东城法院以娜娜犯盗窃罪,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10年。

  今年2月25日凌晨4时许,事主钟某在家中接到之前认识的“小姐”娜娜电话,问是否需要上门服务。钟某让她到自己家中。趁钟某上卫生间时,娜娜见茶几上有块看起来闪闪发光的手表,便顺手牵羊将表收入囊中。钟某并未发现,让娜娜离去。事后钟某发现手表被盗,追赶不及只得报警。民警接报后根据线索,于今年7月间将娜娜抓获,这块手表也在她暂住地追回。娜娜万万没想到,这是块百达翡利牌金钻满天星男表,表盘和表链都是黄金的,表盘上闪闪发光的水晶颗粒状物全都是钻石。经权威部门鉴定,该手表价值人民币13.6万元。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是财物价值6万元以上,而盗窃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是有期徒刑10年以上。娜娜的盗窃数额已超过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律标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8年12月3日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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