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效力待定的女友:
为了避免诸种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发生,作为相对人的我早早写好了这封纯专业的情书。那天我看到你跟恶意第三人走在一块,我当时立刻就想用法律行为制止这种事实行为,可是出于公平正义,出于内心对“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的执着,当然,也是出于合同相对性的考虑,我放弃了自己的犯罪想法,属于犯罪中止,希望您减轻从轻或者免除我的处罚。随后,我跟商店的老板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购70度烈性二锅头一瓶,我发出要约邀请,“老板买酒”,他发出要约,“9块9一瓶”,我反要约,“9块好不好?”,他承诺“好”,我们遂成交。 我把酒消费了后,感觉脑袋有点想申请复议,于是就把我们在一起的证据一一罗列,得出结论,对于你,我享有优先权,同时,作为“无主物”的你,是我通过“先占”取得,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我享有绝对权利。当然,你付出那么多,作为情债债务人的我没有权利要求你履行一个配偶的义务,债权是物权消失的根源。 还可以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信仰这种宗教,也可以信仰那种宗教,如果你的权利遭到侵犯,你可以向我的监护人申诉、控告、检举,我会接受判决或者裁定以及决定,决不上诉,决不阻碍执行。你可以对我进行拘留、逮捕、超期羁押,甚至刑讯逼供,我不会反对,更不会去做司法鉴定。我知道我国没有确定沉默权制度,但是即使确立,我也不会保持沉默,我会大声对你说“我愿意遵守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绝对不遗弃家庭成员,绝对不反对你实施家庭暴力,决不跟你离婚。当然如果你提出的话,我们婚姻关系成立后的财产一人一半,结婚前的财产归我哈。” 权力总有被滥用的可能,我们家一定实行“三权分立”,司法权归你,立法权归你,行政权归你,我知道,你一定选择用脚投票。你上班,我会天天接你,我一定遵守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以及通则2000,每次接你,我都会遵守“EXW”条款,作为买方的我在你出厂的刹那,就负担所有的风险。 在家里,我一定遵守国际法规定,除非“无害通过”,我都不会侵犯你的领海、领空、领水。一旦我们双方爆发战争,我一定宣战。并且保证在战争中保证遵守以《日内瓦公约》为代表的战争法,决不犯危害和平、战争、违反人道三大罪名。当然希望你也不要虐待战俘。如果你因为战争回了老家寻求外交保护,我一定把你平安引渡回来。现在,我发出要约,做我女朋友吧?
一篇情书里面出现了几十个法律专业术语,有木有很专业?有木有很给力?笔者引用来自法学院牛人的笔锋,只为博得大家一笑,但是,没有一定的法学功底和扯蛋的天赋,一般人还真无法驾驭如此犀利的笔锋,让同为法学专业出身的我们情何以堪?原来情书还可以这样写,不过,笔者可得事先提醒您,如果你追的是法学院的学生,毫无疑问,这篇情书绝对是上上品,“前无古文,后无来书“;如果你追的是非法学的学生,笔者还是建议你附带注释为妥!”听说有一种爱叫做放手,那是纯瞎扯!事实证明,基于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我想大声告诉你,只要是你想追的女生,第一:先建立一个事实恋爱合同,打造一个双方的恋爱法律关系;第二:双方开始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旦不爽,提出违约责任,你要知道,在恋爱合同里,拒绝约会、牵手、接吻、吃饭、甚至开房等等,都是违约行为,作为合同相对人的你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时候果断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保障您的狼性权力。也许在诉讼过程中,合同相对人为了辩论,会向法院提交一份让你蛋痛的答辩状,没关系,只要质证环节够给力,胜诉绝对没压力,笔者对于法律的权威信仰,无法用言语表达!胜诉之后,也别懈怠,15天的危险期,搞不好对方在此期限内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当然,危险期一过,没有上诉,判决书生效,哈哈,作为胜诉的你,对方不履行的话就申请强制执行吧~第三:假如觉得强制执行没意思,男人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独恋一枝花!那就果断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达到分手的目的,另寻佳人。未完待续、、、、、、
易法客: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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