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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 打锣卖糖各干一行 拐卖儿童贩卖毒品批发官帽营销城市 老哇就不要嫌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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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7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梁爱平 吴燕婷 孙仁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本平14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直播“反腐三人谈:用好巡视这把剑”时透露,巡视组在巡视当中发现一些地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的问题时有发生。比如,有一个地方发生了多名市、县组织部长卖官鬻爵,有的涉案资金达数千万元。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涉及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巡视发现,有8个地方干部任用存在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有5个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那么,买官卖官这些见不得光的交易究竟是怎样进行的?
    谁在买官?谁在卖官?
    案例:据检察机关指控,河南省安阳原市委书记张笑东从2003年到2013年,受贿单笔100万元以上的有9起,20万元以上的有20起,最大的一笔200万元,大部分在5万至10万元之间;牵涉人员多,共33人;犯罪类型集中,主要是买官卖官。在给张笑东行贿的33人中,28人来自党政机关,除两起为工作调动外,其余都是为工作升迁。
    【潜规则】一名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基层干部告诉记者,买官者一般为三类人:第一类为“升职型”,即副职想转为正职或往上提一级。第二类为“平调型”,即从穷单位调到富单位,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调到发达地区。第三类为“入仕型”,即非政府等行政领域的想当官者或政府普通工作人员想进入领导层者。
    这名干部说,卖官者一般为两类人:第一类是“一把手卖官”,主要是党政一把手,在干部人选上有决定权。第二类是“二三四把手等卖官”,主要是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组织部长或者能为买官者提供帮助的党政干部。
    何时买官?何时卖官?
    案例:据检方指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在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利用其担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巴彦淖尔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时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石贵晋升为秘书长提供帮助;接受李石贵的请托,为其担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供帮助。
    记者注意到,李石贵为牟取更高的官职,逢年过节不忘“孝敬”王素毅,23笔共计124万元的行贿中,绝大多数都发生在节日前后。从2006年至2011年,春节、端午、中秋三个节日,李石贵每个节日都会给王素毅送上2至3万元不等的“节日问候”,几乎从未落下。在王素毅45笔受贿中,除了一些几十万到百万元的大额款项,半数以上的受贿钱款是王素毅或其妻王志宏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前后收取,属于“细水长流”的“节日问候”。
    【潜规则】陕西省一名曾经挂职基层的干部告诉记者,买官卖官的发生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个是“换届选举”时,即地方党委或政府换届时,干部交流提拔得多,一些买官者浑水摸鱼,伺机买官。另一个是“上任离任”时,即领导干部上任后会对领导干部进行调整,买官者自会前来投石问路。领导干部要离任时,着急处理一些遗留问题以免留下后患,卖官者会增多。
    这名干部表示,买官卖官的易发时段一个是过年过节,买官者会带着重礼,登门拜访,以求有个一官半职,卖官者也坦然接受。另一个易发时段在特殊时间,如遇到领导干部生病住院、子女上学、婚丧嫁娶等等,买官者也会借机表现,以求得到提拔。
    怎样买官?怎样卖官?
    案例:今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原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聂春玉被指任吕梁市委书记期间,当地一名老板多次为其提拔“运作和活动”,不少干部群众反映,当地官员在升迁过程中需要花钱“公关”时,民营企业就成为“提款机”。双方共同合作,以谋取更大利益。
    【潜规则】一名反腐专家说,买官者的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借钱买;二是贷款买;三是拉赞助买,即让一些民营企业大老板帮忙掏钱买官;四是挪用公款买。买官行为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放长线钓大鱼,隔一段时间会向领导进行表示,不达目的不罢休。二是雪中送炭,当领导干部家遭遇病灾,领导子女出国等,买官者便会慷慨解囊。三是猛烈攻击,短时期投入巨资进行买官。
    这名专家说,卖官者也分为三种,一是暗示卖官,即在干部调整之前先放风,或者干部调整之后不任命,许多急于提拔的人赶忙送礼。二是半推半就,嘴上说不要,但实际却接收。第三是直接索取,即明码标价,某个官职多少钱,钱不到位就不予提拔等。
    这名专家认为,“买官”之风助长了“卖官”之风。这种歪风邪气一旦形成,势必会出现“劣官驱逐良官”的现象。所以,若买官行为得不到严厉的惩处,卖官现象必然猖獗,买卖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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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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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饱了没事干,尽在这里扯淡!赶快回家筹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山一品闲 发表于 2014-11-20 16:52
吃饱了没事干,尽在这里扯淡!赶快回家筹钱!!!

昨晚整整一夜没睡。上面一口气打了那么多大老虎,那么多重要职位出现空缺,国家如何正常运转?如果组织突然征召我去填补空位怎么办?我这么年轻又没有太多威望,会不会引起大家不服?会不会以后变成新老虎,被博友纷纷喊打?如果这样,我是临危受命呢还是婉言相拒?唉,今晚又睡不好了,愁死我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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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长收下属贿赂739万 称收钱提拨的干部都有能力

今天(1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文章,揭秘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受贿案公诉幕后。根据文章,指控刘贞坚的44笔犯罪事实中,除有3笔计118万余元收自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计739万余元均收自下属贿赂。该案取证对象超过100人,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满两辆小推车。

今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题为《公诉“卖官书记”刘贞坚案纪实》文章。记者从文章中看到,指控刘贞坚的44笔犯罪事实中,除有3笔计118万余元收自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计739万余元均收自下属贿赂。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有5笔事实计17万余元的款项系刘贞坚的合理辩解,不宜认定受贿。还有一笔5万元的款项,虽然刘贞坚和辩护人均未提出辩解,但经公诉人复核发现其中有因公支出的因素,也未认定。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可了检方对被告全部44笔犯罪事实的指控。

文章称,刘贞坚案“牵涉面太大、涉案人太多”,仅取证对象就超过100人,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满两辆小推车。庭审中,辩方认同检方出示的所有认定刘贞坚受贿犯罪事实的证据。一审判决认定的刘贞坚案受贿额也与起诉书完全一致,为858.1579万元。

文章中引用刘贞坚案两名公诉人之一、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徐翠兰的话说,“几乎每次与刘贞坚见面后,他都会说自己虽然收钱提拔他人,但所提拔的干部还是有能力的。用他的话讲,就是自己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并没有不正当履行职责。”徐翠兰回忆道,“但受贿罪侵犯的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不是职务行为的正当性。每一次提审,我们都会向刘贞坚解释法律规定,让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其认罪态度也逐渐发生了转变。”

“要升官,找大嫂”—刘贞坚把“卖官”当生意,一审被判无期

“被告人刘贞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月15日,53岁的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等来了法院对他的一审判决。此时,距离他被逮捕之日,已经过去一年零四个月。

44笔被控犯罪事实中,有41笔是刘贞坚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属于典型的卖官行为。

全县只有一名

乡镇党委书记未送钱

此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

根据起诉书,刘贞坚的受贿犯罪主要发生在其担任菏泽市巨野县委书记期间。2007年初至2012年春节期间,刘贞坚利用担任巨野县委书记、菏泽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下属、有关企业和个人在职务调整、征地拆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8万余元。其中,刘贞坚离开巨野县到菏泽市任职后,对其指控只有一项,是巨野县一位下属送的5000元购物卡。

起诉书共指控刘贞坚44笔犯罪事实。除3笔犯罪事实共计118万余元系收受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犯罪事实共计739万余元,均系其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41名下属为了职务调整向刘贞坚行贿,占刘贞坚受贿总数的86%。据了解,此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

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在层层党纪国法面前,刘贞坚的卖官行径是如何得逞的?

记者采访获知,刘贞坚留给当地普通干部的印象并非飞扬跋扈、蛮横专制。他在主持会议研究干部问题时,通常会提前开个通气会,先把自己的意见采取不同的方式暗示出来。到了正式的常委会上,尽管其他县委常委们曾提出不同意见,但班子的整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绝大多数时候是刘贞坚的个人意见占了上风。一次次的干部任用,加剧了下属对权力争先恐后的附和和无原则的盲从,下级的附和和盲从,又助长了刘贞坚卖官的嚣张。

正如刘贞坚在供述中所讲:“受贿大多发生在2010年、2011年,这两年自己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感觉对巨野的情况熟了,和干部接触多了,自己认为收他们的好处不会出现问题,特别是担任巨野县委书记的最后一年,认为自己将要离开巨野,就想在临走之际再捞一把。”这导致了这一时期刘贞坚大肆受贿。

2010年12月,已在巨野县委书记位置上待了整整4年的刘贞坚,职务中多了一项菏泽市政府党组成员。对一名还算年轻的地方“一把手”来说,这意味着组织要对其提拔重用。眼看书记要走,如何抓住最后的机遇,争位子、要头衔,成为一些巨野干部关心的头等大事。

起诉书显示,从2007年初至2012年春节期间,五年时间内,刘贞坚受贿次数达116次、受贿数额达850余万元。从发展趋势上看,刘贞坚的受贿行为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尤其是在2010年、2011年这两年期间急剧膨胀。2010年之前,刘贞坚受贿犯罪共有45次,受贿数额131万余元;2010年、2011年这两年期间,刘贞坚受贿犯罪多达70次,受贿数额726万余元。

收钱有“原则”

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

2009年,巨野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面临调整。田桥镇属巨野县的经济强镇,对于空出的田桥镇党委书记这个“肥缺”,很多人觊觎已久,在另外一个镇任镇长的孔庆国(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17年零6个月)就是其中之一。

一天,孔庆国提着一个包去了刘贞坚的办公室。包上面是两条烟,烟下面是3万元现金。不料,刘贞坚义正言辞地拒绝了:“符合条件的不只你一个人,不要用这种方式跑,快把包拿走。”刘贞坚没收并不是不想收,而是因为有人拿着包进来,空着手出去,他怕被工作人员看见,留下受贿的把柄。

尽管碰了一鼻子灰,孔庆国还是给刘贞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终,孔庆国出人意料地当上了田桥镇党委书记。刚一上任,孔庆国知道自己应该知恩图报。既然刘书记不收礼,那就走“夫人路线”。孔庆国想起了一句话——“要升官,找大嫂”。这是因为,刘贞坚到任没多久,这句话就开始在巨野县官场里私底下流传开来。“大嫂”,指的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某。

“夫人路线”果然好走。对孔庆国第一次送上的6万元银行卡,江某某稍作推辞便收下了。孔庆国通过江某某先后六次送给刘贞坚的银行卡、现金,折合人民币共111万元。最多一次送了50万元,直接装在一个旅行包里,放在了江某某的车上。而孔庆国所送的这些钱,全是他套取的国家公款。

据办案人员介绍,和很多贪腐官员生活作风有问题不同的是,刘贞坚对此十分注意,他和妻子江某某关系很好,很多事都会和妻子说。到巨野县任职后,来找刘贞坚的人多了起来。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用刘贞坚的话来说,“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不能收的钱,再让江某某送回去。刘贞坚交待,这些年来,他拒收和退回的钱已超过1000万元。

据多名行贿人交待,刘贞坚在巨野主政后期,“大嫂”俨然成了地下“组织部长”,在一些场合会有意无意地“放风”,让行贿人感到升迁的机会来了。时过不久,送钱买官便成为半公开的秘密了,县里很多岗位已被暗地里“明码标价”。在刘贞坚主政的那几年,一个未被证实的说法是:乡镇长5万—10万元,乡镇党委书记10万—20万元,县直部门“一把手”20万元。

一个点头办事,一个在家收钱,刘贞坚和江某某的“卖官夫妻店”,将党纪国法抛在脑后,最终把自己栽了。

官场余震至今未息

在很多巨野当地干部看来,刘贞坚案对巨野县的政治生态是一场灾难,使巨野形象大大蒙羞,令干部队伍备受打击

随着一审宣判,刘贞坚案尘埃初定。4月15日,记者在巨野采访时发现,刘贞坚案带来的官场余震至今未息。

巨野县区位优势明显,煤炭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良好。刘贞坚任县委书记的最初几年,他的确“兢兢业业,想在巨野留下一番事业”,巨野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一度走在菏泽前列,城乡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案发前,刘贞坚在群众中的口碑一直不错,认为其“懂经济,抓工作扎实”。

不过,巨野县一位部门中层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些年,巨野县经济发展有目共睹,但这些成绩并不是刘贞坚个人的功劳。相比来说,刘贞坚给巨野留下的恶劣影响要远远大于其对巨野的贡献。”

此前,我省(山东)有关部门已督促对刘贞坚案中向其行贿买官的人员全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但该案留给当地的影响还远没有消除。在很多巨野当地干部看来,刘贞坚案对巨野县的政治生态是一场灾难,使巨野形象大大蒙羞,令干部队伍备受打击,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也带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

刘贞坚的个人悲剧令人扼腕。该案为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公诉人徐翠兰检察官认为,刘贞坚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有客观原因,但根本原因还在个人。“刘贞坚案再次说明,‘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把‘一把手’的权力运用纳入监督视野,从制度上扼制腐败犯罪。”(记者贾瑞君 通讯员赵洪森)

■新闻分析

受贿858万 为何被判无期 有关方面:这是山东省一起罕见的大规模卖官案

受贿858万余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和那些动辄涉案上千万元的贪官只判有期徒刑十几年比起来,刘贞坚为何被判无期徒刑?

判决书认为,“刘贞坚作为地方主要领导干部,主政地方期间大肆卖官敛财、权钱交易,受贿次数多,涉及部门和行贿人员面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应予严惩。其虽有部分退赃、认罪悔罪、坦白等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4年12月底,中组部通报4起买官卖官案件,刘贞坚案排在首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该案也是我省一起罕见的大规模卖官案。

据了解,此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乡镇主要负责人17人。刘贞坚的大肆卖官行为,一度令一些干部深陷跑官买官之中,无心工作。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记者辗转找到该书记采访,被婉言拒绝。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书记为人耿直,不善交际;同时,该镇是农业镇,经济基础差,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公诉人徐翠兰检察官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具有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作为县委书记,刘贞坚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而是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自己的生财工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调整等方面大肆卖官敛财,进行权钱交易。同时,刘贞坚受贿858万余元,数额巨大,且未能全部退赃,不具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综合考虑,对其判处无期徒刑是适当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老虎、拍苍蝇。看到一个个腐败分子站上法庭、接受审判,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贪官在法庭上的供述,让人警醒,也引人深思。好多贪官在受审时都提到腐败与朋友的关系,好多人都说自己是被朋友拉下水的。

季建业,历任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昆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扬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南京市市委副书记、市长。4月7日,随着法槌声落,58岁的季建业从一名原省部级官员成为了一名犯人,罪名受贿罪,受贿共计1132万多元,获刑15年。

季建业表示:“我发现主要问题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里,这个朋友圈主要是20多年前,我在吴县打拼时一起工作的朋友们。”那么,作为一个省部级官员,季建业的朋友圈里都是什么人呢?

锦联经贸有限公司徐东明,行贿780多万元,交往20年,下属;吴中集团朱天晓,行贿240多万元,交往20年,下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朱兴良,行贿30多万元,交往20年;苏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张学仁,行贿50多万元,交往20年,下属;金山石雕艺术有限公司何建青,行贿5万元,交往20年;德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克欣,行贿4万元;南京三邦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韦斌,行贿7万元。

这7个人,是法院认定的季建业7项受贿事实当中所涉及的7个行贿人。在季建业的这个朋友圈中,有6人是商界老板,3人曾经是他的下属,而季建业与他们保持了十几年到二十几年的交情,也就是说,季建业的朋友圈里大都是老板朋友,收的是老熟人、老朋友的钱。

从法院认定的7项受贿事实来看,季建业第一次收受贿赂是1999年底,时仁昆山市市长期间。季建业说:“这是第一次(收钱)。如果是别人送的5万元我可能就不收了,因为何建青是我多年的朋友,朋友之间交往上出了底线了。”

在季建业看来,因为是朋友送的钱,所以收起来就格外顺手些。在季建业的这个朋友圈中,向其行贿最多的是江苏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东明,和江苏吴中集团董事长朱天晓,其中徐东明先后4次向其行贿789万元,朱天晓先后9次向其行贿241万元,两人的行贿总额达到了1030万元,占到了季建业受贿总额的90%,而这两个人都原本是季建业20年前的老部下。

徐东明在20年前曾经请托季建业帮助调动过工作。辞职经商后,季建业升迁到哪儿,徐东明则追随到哪儿,生意上的大事小情常常去跟老领导念叨念叨。季建业认为徐东明人聪明,嘴巴严,为人低调,于是非常信任,以至于季建业家里大小事都会托付给徐东明去办,甚至910万元受贿款都是放在徐东明处代为保管打理。难怪有人说,徐东明几乎成了季建业家的隐形“大管家”。

无论是商人还是昔日下属,一旦入了季建业的朋友圈,成了季建业的自己人,送钱和收钱也都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在法院认定的季建业7项受贿事实当中,有6项涉及“建设工程腐败”,包括房地产开发、土地竞拍、设备供应、装修改造等,在季建业的帮助下,他的朋友们拿下了这一个个工程项目,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接受朋友请托,收朋友钱物,为朋友办事——季建业的朋友圈子实际上已经异化成了权钱交换的利益圈子。圈子里的朋友们打着所谓交情的幌子,考虑的则是个人的私利。而季建业最信赖的朋友圈最终成为了他落马的绊马索,总计上千万元的受贿金额构成了季建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使其成为获刑15年的阶下囚。

官员朋友圈异化成了“利益圈”、“腐败圈”,而掉进这种异化朋友圈的党政干部远不止季建业一个,在这些落马官员的背后,总有一连串政商“朋友圈”紧紧尾随。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4月9日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6年。即便到了法庭上,他依旧自称是被身边“朋友”拉下了水。在廖少华的这些“朋友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廖少华升迁到哪里,有一个商人就跟到哪里。这个人就是湖南籍商人陈春章。2004年春节至2012年年初,廖少华接受陈春章的请托,先后10次在其宿舍等处收受陈春章给予的人民币394万元。

廖少华在庭审陈述时曾说:“交了一批重哥们义气,又带有铜臭味的老板朋友,思想逐渐发生变化,贪欲也随之培养起来,最后被这些所谓‘朋友’温水煮青蛙。”

商人都热衷于跟官员交朋友,贪官也乐意与商人做朋友,其中自有门道,而这样的圈子不仅仅存在于大贪大腐的高官当中。

“中华烟4条、送酒1700箱计款15万元、欧洲之行现金66000元……”这是山东德州一名商人张某给自己的朋友圈送礼的日常记录,有人将其晒到网上后,经当地纪检部门调查,送礼的对象都是当地的干部官员,涉及近100人,在近20本日记中,送礼内容包括有送现金、银行卡、轿车、房产、境外旅游等等,可谓花样百出。近日,德州纪委公布了对其中29名涉事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而日记当中涉及的平原县财政局原局长宋某,经查贪污受贿400多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德州商人的这些“行贿日记”晒出了当前官场畸形的政商“朋友圈”。

王国长,福建省环保厅原副厅长,今年1月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福建省纪委的通报称,王国长从2007年开始担任省环保局副局长、省环保厅副厅长以后,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企业主称兄道弟,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为一些从事环评业务的“朋友”承接环评业务,审批环评报告。

据了解,向王国长行贿的这些朋友涉及30多家企业、单位,包括福建省内多家知名企业。因为大多是“朋友圈”中人,王国长均一一笑纳,案发后查到购物卡就有336张,收受钱物的地点,有时在办公室、酒店,有时就干脆在家中。

在安徽萧县、泗县、太和县三地,几位县委书记贪腐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涉及当地各级干部上百人。其中,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金额近20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安徽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伙同其情妇敛财29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受贿金额52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查,这些贪腐的县委书记身边都有一个由下级干部组成的“朋友圈”,他们则在这个圈子里大搞“官帽批发”,向其送礼“买官”的下属干部达几百人。而对于这些县委书记而言,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做朋友,是否可以做朋友,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送没送礼。

据调查,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先后接受近300人的钱物,其中下属占一半以上,在毋保良看来,给自己送过礼的人才算自己人。案发后,毋保良反思了缠绕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朋友圈”。他说 “有时发现有的干部在节日期间没有给我送礼,思想上还会有想法,是不是这个干部对我有意见,是不是在哪方面得罪他了,直到这个干部在节日过后补上礼金,我才算放下心来。

显然,一些贪腐官员的朋友圈往往不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在这个圈子里,要么商人多,要么下属多,他们是利益的输送者,而这些身居朋友圈中心的核心人物——党政官员们,往往是“财务一支笔,大权一把抓,用人一言堂”,官员朋友圈的存在,则放大了这“一支笔、一把抓、一言堂”作用。

近些年的贪腐案件让我们看到,不少官员最终都栽到了被利益异化的朋友圈里,那么,党政干部应该交什么样的朋友?该如何与自己的朋友打交道?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对此作了反思:“作为我个人来说既是教训也是我总结出来的,第一个交朋友一点要慎重;第二个交朋友一定要有底线,在朋友交往中一定讲究底线和防线;第三在交朋友中要注意不能考虑经济问题,一定要把原则分开。”

先帮助朋友圈获利,再通过朋友圈谋利;这样的朋友圈,不就是利益圈、交易圈吗?不就是贩卖权力的市场,回收利润的银号吗?范围小,是为了更安全;时间久,好像才能更可靠。可实际上呢?利益不在了,这些全都靠不住。这样的“圈”,最终都会变成“套”。不慎独慎微、公开公正,一心捞票子、一味搞圈子,以朋友之名、行交易之实,最终都难免落得这样的下场。

 楼主| 发表于 2015-4-2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近日,湖南岳阳临湘市市长龚卫国涉嫌吸毒一事,引起社会舆论哗然。据报道,临湘市市长龚卫国涉嫌吸毒,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调查。同时,龚卫国已被免去临湘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然而,不少网友对此仍有质疑:市长涉毒在当地几乎已“人尽皆知”,为何现在才开始调查?

据报道,临湘市政府的一名干部向记者透露,早在一年前,就听说过有关龚卫国吸毒的传闻。一位曾与龚卫国共事的干部告诉记者,以前曾听说龚卫国因吸毒产生过幻听。另一位当地干部透露,从去年起社会上就有关于龚卫国吸毒的传言。多名政府官员既然能在龚卫国“东窗事发”时纷纷“爆料”,为何不早点向有关部门反应问题呢?

吊诡的是,这位市长的涉毒传言居然能在当地持续发酵一年却“无人问津”,直到其提出辞呈,吸毒之事才正式曝光。这期间,嫉恶如仇的“热心群众”都去哪儿了?

笔者以为,这或许是因为一些人的“为尊者讳”的封建权力观在作祟。“官员嘴大,百姓口小”“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些封建时代的“官本位”思想,让一些人明知有官员违纪、违法,仍然保持缄默,明哲保身,冷眼旁观。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官员继续违纪违法的气焰,伤害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同时,不容忽视的还有:官员的毒品和毒资从何而来?毒品以怎样的流通渠道,到了官员手中?其背后有没有特殊的“公务员吸毒产业链”?是否涉及腐败、权力“变现”等行为?官员涉毒传言持续发酵一年方才“落实”,不仅折射出公务员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出了问题,可能还反映出当地公检法部门调查涉毒案件时的“灯下黑”。

如此看来,要从根本上管住某些官员的“毒口”,必须多管齐下,既要切实保障民众监督权的顺利行使,同时要加大对涉毒官员、公务员的惩处力度,更要保证司法的公正独立,破除行政系统与司法系统良性互动的障碍,斩断向公务员系统输送毒品的黑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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