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遗言:爸妈对不起,希望你们别太伤心
10日晚,在因为晚归和父母发生冲突后,年仅14岁的少女小盈从6楼纵身跳下,在被抢救了近1小时后,她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目击者说,女孩母亲抱着女儿的身体,当场哭到晕厥。据知情者介绍,“父母对她期望很高,有时候教育方式难免粗暴。”小盈跳楼前曾留下一封长达4页的遗书,这封遗书沉重得让人几乎窒息,除了满满3页内心情绪的发泄,只有一句遗言:“爸妈对不起,希望你们别太伤心。”
14岁女孩坠楼
抱着少女身体 妈妈哭到晕厥
1月10日晚上10点25分左右,成都市犀浦镇某小区的保安蒋先生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巡逻。突然,他看见几个人从小区临街的一栋楼里冲出来,往小区外跑。“当时我一看,就觉得肯定是出大事了。”蒋先生跟着几个人跑出小区,就在小区正大门右手边约10米处,他看到一个少女躺在地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有个女的哭着冲过去要抱那个小女娃娃,我才晓得跑出来的是父母,女儿跳了楼。”
蒋先生一边叫周围的人报警、叫救护车,一边阻止激动的父母移动少女的身体。“她妈妈嚎啕大哭,情绪非常激动,伸手就去抱女娃娃的头。”蒋先生说,女孩母亲跪在女孩身侧,试图用手垫在水泥地上的女儿的头下。“我看她爸爸虽然也快崩溃了,但相比她妈稍微有点理智,就喊她爸爸拦着她妈。”
10日晚10点50分左右,犀浦镇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地点,几分钟后,120急救车也赶到现场。“救护车来的时候,女娃娃已经不行了。”据现场目击者说,急救车赶到后,抢救了小盈40多分钟,但最终没有挽回她的生命。回忆起当时的一幕,蒋先生的声音也低了下去:“惨得很。她妈妈抱着她的头,哭得昏死过去了。”
回家晚被责骂
她从6楼卧室跳下 落到小区外大街上
11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小区执勤保安指着一扇紧闭的窗户说:“她是从6楼跳下来的。”在现场记者看到,女孩家住在小区内靠路边的一栋楼房里,而女孩的卧室窗户正对着小区外的大街。10日晚上,少女从6楼跳下,蹭在2楼平台上,随后落到小区外侧的人行道上。
11日晚,记者致电犀浦镇派出所,据民警介绍,跳楼的少女名叫小盈(化名)。“周六(1月10日)晚上她回家比较晚,父母就骂了她几句。然后她回自己房间写作业,跟着没多久就跳下来了。”据民警介绍,事发后,小盈被送往殡仪馆,而她的父母也一直守在殡仪馆里。
留下4页遗书 “爸妈对不起,希望你们别太伤心”
据了解,小盈是一名初三学生,就读于附近一所中学。小区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事发后小盈父母的朋友也闻讯赶来:“我在旁边听到他们说,娃娃才14岁,成绩还不错,班上能排个中上水平,平时也多听话的。”11日下午,几名小区住户说起昨晚的惨剧,都显得沉痛而惋惜。
经过多方曲折,记者联系上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据知情人士。据他介绍,小盈跳楼前曾留下一封长达4页的遗书。“前三页看得出来情绪很激动,一页纸写了几十个‘你去死’和‘你怎么还不死’。”他说,小盈的父母对她期望很高,“有时候教育方式难免粗暴。”
11日晚上8点45分,记者拨通小盈父母一位朋友的电话。“我不是当事人,你不要问我。”他表示不愿多谈这件事情,也希望记者不要打扰小盈的父母,“不要联系,不要联系了哈。”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少女小盈消逝在这个寒冷的冬夜,她的遗书沉重得让人几乎窒息。在她遗书的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话:“爸妈对不起,希望你们别太伤心。”
/专家解读
教育孩子 应先让他们懂得尊重生命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曾倩女士认为,导致小盈悲剧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和父母的冲突只是最后的导火索,在事情发生之前,她可能已经累积了很多情绪,一直没有得到纾解,最后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曾倩说,青春期的孩子情绪大多敏感,有的孩子在老师、家长或者同学等自己在意的人那里,不能得到肯定,长期如此,也会降低自我评价,造成心理上的问题。“平时家长需要多注意孩子的反常情绪,从文章、举止和言谈中都可以窥见蛛丝马迹,及时疏导,正确舒缓孩子的负面情绪。”
此外,青少年们对于生命缺乏应有的认知和了解,不懂得如何去尊重和敬畏生命。一旦遭遇挫折,往往不能坦然承担和面对,心理防线崩塌之后,可能就会选择走上不归路。不管是家庭,还是学校,抑或是社会,都应该将生命教育灌输到青少年们的内心深处,引导他们尊重生命、关爱他人,避免自杀悲剧再次发生。
近年来,部分家长以“爱”之名的管教屡成“夺命凶器”。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换回家长的温柔,才能让父母的爱暖如春阳?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很多家长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不会爱孩子,而是缺少一个对家长或者是准家长们的教育平台。要让每位家长树立“孩子也是有权利的人”和“打孩子可能违法”的观念,并进而树立起每个人对孩子权利的认同与尊重。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案例:一名中学生晚自习时间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后没收。这名学生心怀不满,在老师转身走时吐了一口痰,老师发现后火冒三丈命令其把痰舔干净。在这名老师的监督下,学生不得不舔干净了自己吐的痰。学生家长认为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将老师和学校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案例:两名不满12岁的双胞胎兄弟在书店偷拿了两张光盘。书店的保安发现后,将他们当众留置审问,造成二人精神极度恐惧。二人回家后害怕父母责骂,双双跳楼自杀。后其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书店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书店对孩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近24万元;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
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机关处理未成年人问题尚且如此,其他部门自不待言,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当然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华西都市报实习记者杨雪实习生漆元寒摄影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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