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非法营运打而不死根源何在?近年来,“黑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各方高度关注。自2011年以来,市政府连续4年专门发文安排部署专项整治,交通运管部门主动协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每年查处非法营运“黑车”1000辆次左右,增大了非法营运的违法成本,挤压了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尤其是成功打掉了一个长期在“广元--成都”线路上从事非法营运的地下团伙组织,查扣“黑车”25辆,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刑事拘留17人,逮捕9人,取保候审37人,该案已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营运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向法院起诉,沉重打击了非法营运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我市对非法营运“黑车” 整治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非法营运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治理,反而陷入了“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非法营运“黑车”打而不死、消而不灭根源何在?作为一名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老运管”,个人分析了以下原因,和大家一起探讨: (一)道路运输市场是一个没有完全放开的市场,道路运输产品供应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使“黑车”非法营运有很大的需求和市场空间。这是“黑车”打而不死、消而不灭最根本的原因。 (二)道路运输结构不合理,目前广元道路运输企业单一,运输产品单一,不能全方位、全天候的满足群众便捷出行的需求。同时,由于非法营运“黑车”具有“门到门”、随叫随到、随到随走、收费低等“比较优势”,为一些群众、特别是外来人口所青睐。 (三)受道路运输市场顶层制度设计的制约和大环境、大气候的影响,非法营运已经成为全国性的普遍现象,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是个别地方的个别现象,更不是广元独有的现象。 (四)部分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够,单纯从非法营运车辆灵活便利、收费低的角度出发,对非法营运持无所谓,甚至肯定态度,置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于不顾,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非法营运现象的滋生。 (五)查处“黑车”非法营运难度大,制约因素多。一是检查难。运管部门无强制执法权,检查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无法对非法营运经营者形成强制约束力,非法营运车辆逃避检查、不服从管理,甚至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取证难。非法营运车辆隐蔽性强、流动性大、警惕性高。在查处中,经营者大多百般抵赖,否认有营运行为,而乘客怕麻烦或担心打击报复,大都不愿作证,给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执法人员如不能获取直接证据,明知车辆非法营运,也无法进行查处。三是处罚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非法营运的处罚额度为3-10万,实际处罚中,由于非法营运车辆多为破旧车辆,罚款额度过大,经营者往往放弃车辆不接受处罚,运管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手段,申请法院执行要经过冗长的司法程序并支付高额的执行费用;另一方面,大部分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为下岗、无业人员或家庭贫困、身有疾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一经查获即使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经营者往往仍以各种手段,甚至自伤、自残、自杀等极端方式抵制处罚。四是执法环境差。非法营运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社会闲杂人员及黑恶势力之间相互勾结,对执法人员进行wg、谩骂、甚至殴打,抗拒执法检查;另一方面,一些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因为贪图便利,或是同情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经营者而对非法营运包庇或者放任,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非法营运的嚣张气焰。 (六)“一牵头三联动”工作机制难以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实行“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的工作原则,但实际工作中该机制难以落实,更不能形成常态和长效。 “黑车”非法营运的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关系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关乎社会稳定。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任重道远,需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更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和大环境、大气候方面来反思探讨,研究治本之策。作为基层运管部门,我们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大力发展多元化的道路交通运输,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出行需求;二是持续保持对非法营运的严打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增大其违法成本,挤压其生存空间;三是全力推进“一牵头三联动”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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