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推动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一是在贯彻“八项规定”上抓长。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公务接待严格实行 “四单”齐全入账制度,坚持“因事定人”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新车购置审批,全县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13.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555平方米,停止了天池镇、佛星镇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报批工作,狠刹了文山会海、迎来送往、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有力遏制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是在整治突出问题上抓严。深入开展“庸懒散浮拖” 问题、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创新开展县委常委班子 “四风”突出问题,县级部门“中梗阻、不便民利民”问题,乡镇干部“走读、进村入户不落实”问题,村(社区)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和办事不公”问题等专项整治。全县18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1万余名行政事业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作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礼品公开承诺,各级干部主动上交廉政金120余万元,辞聘、解聘、开除“吃空饷”人员51人,免去了26名干部在企业的兼职(任职)职务,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四风”类案件37件37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5个单位、11名人员。 三是在开展社会评价上抓实。务实开展乡镇“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社会评价考评和县级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民主评议”工作,真正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干部作风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倒逼干部转作风、办实事。收集意见建议2448条,解决群众反映交通、水利、教育、医疗、治安等方面的问题1436个,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指数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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