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的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打虎拍蝇”的方式将反腐败工作在各个领域、各个阶层深入推进,成效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但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从目前公布出来的已经查处的“苍蝇、老虎”也可以看出,中央纪委在新的一年必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务实、高效的开展工作,而好的作风是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条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的抓、毫不动摇的抓,抓出成效,抓出结果。 然而良好的作风不可能一触而就,纠正“四风”贵在持之以恒。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讲党性,耐得住清贫;重品行,顶得住诱惑;作表率,经得起考验。为政清廉,秉公用权;在工作中,应当彻底杜绝人情执纪、选择性执纪、粗暴执纪,要把权力公之于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执纪行为公开、透明。同时还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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