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任务,乐至县严格将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作为管理干部的重要路径,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搭建法治实践平台,强化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严肃问责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切实增强干部法治理念,着力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方位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严格执行各项学法制度,通过全方位、广渠道、多形式法治培训,让干部知法懂法、敬法畏法,有效强化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等学习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不断创新培训办法、优化培训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优做强法治乐至宣传网站,组织开展假日广场法庭活动,充分利用法治短信、法治微博、法治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寓教于乐、实时互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多岗位轮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打造一只“依法行政、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干部队伍,乐至县精心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干部轮岗交流对象主要针对长期在一个岗位上的干部及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等重要部门的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通过变换工作岗位、变换工作环境,有计划的安排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要求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统一设立行政执法示范岗,开展“文明执法”竞赛,评选“文明执法单位”和“群众满意的执法者”,激励干部依法行政、争先创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压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是精细化考评,落实法治建设成效。将法治建设列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权重。科学设置差异化指标,对县级部门侧重考核学法守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指标,对乡(镇)侧重考核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稳控、遗留问题化解等指标,从而增强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的可操作性。加强构建干部法治能力群众评议机制,邀请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参加干部述职述法活动,客观评价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成效。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建设,并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降职免职、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完善干部任前法治能力考查制度,据实体现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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