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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网信办发文规范网民账号 昵称头像不得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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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去年的“微信十条”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对外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账号十条”对公众使用微博、微信等上网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进行规范,明确提出网上昵称不准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他人等“九不准”。“账号十条”规定,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企业应当注销其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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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的目的就是用健康的因素影响人,就是要大家懂规矩、讲诚信、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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