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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发帖:法院不应成为反腐的禁区、司法腐败的顽症该根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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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1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腐败重灾区,必须用猛药!:@

发表于 2015-2-1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9 10:11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1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王院长言行一致,本案在法院审判与执行过程真正公开透明,严查一审、重审、终审,四川高院再终审,南部法院二次执行听证审理;那些干扰司法公正的力量将难以有所作为,从而为捍卫法律尊严、坚持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遗憾是王院长并没有这样去作,反而为了三级法院办冤案被依法纠正后,又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漂白制造出来“婊子案”。"

    本案在2011年我不服南充中院的腐败背后干预、及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王海萍院长在2012年3月亲自签章署名,依法再审提审审理,依法再审改判。我一直万分感激。如果王海萍院长言行一致,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执行,哪有本案现在三级法院的腐败乱像?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19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察嘉 发表于 2015-2-19 09:29
法院是腐败重灾区,必须用猛药!

:handshake非常谢谢关注和支持!更赞同您的观点!
       本案最典型的问题就是在党中央严惩腐败的时间里,三级法院竟然一直顶风作案!明知本案是冤假错案再造,却执法犯法,在严重违法的程序上越走越远。充分说明不用猛药,腐败的胆子越来越大。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19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百姓都能仗义直言和支持!
     而法院的法官怎能假装“法盲”沉默?而监管部门怎能也假装“法盲”而装聋作哑?
     难道爱党、爱国、爱人民,忧国忧民,都只是平民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9 23:07
王歧山怎么不来四川省南部,太黑了!!!法院给钱才办事,没有公正可言。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2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社会、网民,对于法院那么差的评价,那么明确说明的质疑,就是当事人也弄不明白四川的法院系统是怎么了?
      因此希望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能向社会明理释法!

     1、为什么从2013年1月7日至今,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省高院判决这么长的时间里,应当执行省高院生效判决,为什么偏不执行?
     2、依据法律规定:同一人民法院同一案件只能再审一次。本案二次再审严重违法!国家法律是明令禁止:同一法院同一案件二次再审或无限再审!省高院院长、及审委会的高级大法官们为什么偏要执法犯法?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21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5-2-21 12:44
对于社会、网民,对于法院那么差的评价,那么明确说明的质疑,就是当事人也弄不明白四川的法院系统是怎么了 ...

老百姓看不明白,当事人、网民们也更是严重质疑在本案法院高官们严重徇私枉法、猫腻深重。
     希望南部县法院、南充中院、省高院三级法院的新闻发言人能对本案向社会人民释法明理,进行一次以案普法:


     3、哪怕最简单的一二审的一件民事案子,上级法院要作出再审、提审决定前,也必须经过受理立案、询问一下当事人吧?而本案是省高院的高级大法官们眼中大案要案,甚至决意群体程序违法的世界级的大案要案,为什么却连受理立案、询问当事人一下,这样极其简易的程序都取消了?难道越是大案要案,就越是要轻率办案?越要搞成程序糊涂、程序违法?越是要把证据事实弄成稀里糊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2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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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没有亲眼所见,是没人敢相信这样的事发生在新中国,更不敢相信竟然发生在大法官精英层。
     希望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能向社会明理释法!
    4、本案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的违法的二次再审、导致无限再审,且不谈程序合法公正问题。就作出本案二次再审决定的,竟然是省高院的最高级大法官们真是不可思议。四川省高院的最高长官王海萍院长、及群体审委会成员们,作为最顶级的高级大法官们,怎么可以群体来假装“法盲”?
    对比砸烂公检法的文化大革命时期 ,就是那些造反派红卫兵小娃娃给人定罪,也要询问当事人,做一个笔录吧?也要把当事人的问题弄到人民大会上讨论、声讨、批到批臭、然后才宣判吧?这些顶级大法官精英们的法律意识,难道比红卫兵小娃娃还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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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2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2-19 10:20
我跟你的看法一样;不同的是人们网网只关注行政权力的腐败,权力对法院监督机构是监尔不督,对司法腐败八 ...

        本案原本一件简单清楚的民事案子,而竟然惊动省高院院长、及审委会顶风制造冤假错案,是为什么?更奇的是为什么那么轻率?
       当事双方未申诉、未抗诉,法院也未受理立案、未询问当事人,竟然就轻率撤销生效判决?作为省高院院长 、及审委会,这么顶级的大法官群体,怎么能这样轻率的用司法职权行政、办案?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23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73.26.x 发表于 2015-2-19 23:07
王歧山怎么不来四川省南部,太黑了!!!法院给钱才办事,没有公正可言。

百姓都能仗义直言和支持!
     而法院的法官怎能假装“法盲”沉默?而监管部门怎能也假装“法盲”而装聋作哑?
     难道爱党、爱国、爱人民,忧国忧民,都只是平民的责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28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原本省高院已经做出再审提审终审判决,当事人双方未申诉、未抗诉。省高院再审提审判决,早就生效2年多了,怎么被启动再再审、再再再审的?又是谁又搞成下下诉到一审阆中法院的?
     明明是法院里的腐败法官缠到我诉讼,让我受尽曲折和磨难!还要倒打一耙说我缠到南部县法院?太气人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2-28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原本省高院已经做出再审提审终审判决,当事人双方未申诉、未抗诉。
    明明是法院缠到我诉讼,还倒打一耙说我缠到南部县法院?太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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