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王院长言行一致,本案在法院审判与执行过程真正公开透明,严查一审、重审、终审,四川高院再终审,南部法院二次执行听证审理;那些干扰司法公正的力量将难以有所作为,从而为捍卫法律尊严、坚持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遗憾是王院长并没有这样去作,反而为了三级法院办冤案被依法纠正后,又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漂白制造出来“婊子案”。"
本案在2011年我不服南充中院的腐败背后干预、及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王海萍院长在2012年3月亲自签章署名,依法再审提审审理,依法再审改判。我一直万分感激。如果王海萍院长言行一致,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执行,哪有本案现在三级法院的腐败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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