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凌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北京晨报》1月28日) 事情一经报道,立刻引起各方关注,对于如此“有钱+任性”的徐州市人大代表,网友们对他的不法行为纷纷表示遣责。但也有网友认为,李是人大代表,却不是法律专家,不了解法律也在情理之中,这论调实属可笑。笔者认为,偷挖地下室违法,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可能几岁孩童都会知晓。李宝俊不懂得相关法律法规,但连最简单的法律常识都不明白,明显有违常理。且在去年7月被相关部门约谈处罚后仍然不思悔改,偷偷施工,心存侥幸,这明显就是知法犯法,造成这一严重后果,他本人就应当接受法律给予的制裁。众所周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文规定,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为责任! 近期人大代表违法事件频发,种种行为,笔者看来,与其说是自身素质差、不懂法,还不如说是自认身份大于法,对自己人大代表身份的有恃无恐,这值得大家深思。在倡导依法治国理念的引导下,各级人大、政协更应严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准入关,选贤择优,将不合格者挡在门外。要增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有效监督,使他们能更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道德修养,严格约束自己言行,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米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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