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37|评论: 2

[泸州杂谈] 两会提案须符合大众意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日,民革中央在两会上建议“孩子不满十岁的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新闻受到极大关注。人民网记者从民革中央获悉,这份提案已经被修改。新修订的提案中已经找不到“孩子不满十岁的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表述,而是建议“有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人民网)
在往届的两会期间,总会有这样那样“奇葩”提案,比如建议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公民有条件转赠二胎指标;建议“富市长”挂职穷市时给其夫人发补贴等等,其雷人程度可见一斑。虽然这些人大代表“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勇气”可嘉,但是作为民意代表,代表了公众的利益,应该做有用的事,说有用的话。而不是不经调查,“任性妄为”,脱离民意而随意杜撰。这样的提案不能代表群众的意愿,更不会得到群众的支持,最终只会“胎死腹中”。
作为人民的代表,要时刻将自己所代表的群体利益放在心头,认真调查,潜心研究,真正将民意汇聚起来,形成一份有价值、有深度的提案。并且在撰写提案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社会上的反应,随时依据民意“风向”调整提案,使提案更符合大众的意愿,真正成为赢得支持、留住民心的好提案!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3-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会提案须符合大众意愿

发表于 2015-3-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案与建议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必须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必须满足公众的需求。否则说得再好都没有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