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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秋之女

[他山之石] 雪梅手姿 —— 戏手如花指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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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gfeng1234 发表于 2015-3-5 08:45
“雪丫头”的美手,十指尖尖如嫩笋,戏曲旦角的“指法“练习得”炉火纯清,好图点赞。

:):):):)

发表于 2015-3-11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看看本人跟帖题词赞美雪梅手姿,没有伤害任何人,也与除雪梅一人外的任何人没有关系,可是,在点评里遭到一个叫手机网友的人的无理中伤。像这样无理的中伤点评,应当屏蔽。请楼主向版主反映一下。

发表于 2015-3-11 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hgj88 发表于 2015-3-7 00:34
《题雪梅手姿》 “玉指尖尖如嫩笋,用它造型很新颖;手姿艺术真美丽,犹如奇花爽人心。”

本人从未伤害过手机网友,未何你要伤害我?写得好与否与你无关,,你太管宽了吧.你会写你就写,我又不与你争胜负,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懂?

发表于 2015-3-11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hgj88 发表于 2015-3-11 01:12
请楼主看看本人跟帖题词赞美雪梅手姿,没有伤害任何人,也与除雪梅一人外的任何人没有关系,可是,在点评 ...

       何老先生好:论坛是公众平台,何人来去,怎的发言,都是个人行为。若谁触犯了法规,网规,皆由其发言人自行承担责任。
        林大鸟多,自然有素质,层次,水平,欣赏的差别。于“手机网友”的欠恭点评我也认为不妥,上网发言应该互相尊重才是。若不认同,你可视而不见,即便侧目也无需留下不利于和睦之言。
        然:他人的不是,似乎问不着我啊,若以跟帖人的不是,都向楼主问个一二,谁还敢发言啊?
       反映之说,你老是当事人,由你、把对手机网友的意见向领导反映是正理。且,你老已经把意见发表在这里了,领导或许也看到了

       另:恳请何老先生,手机网友,你们不要在此帖的19楼里再PK了! 这帖原本是一种美的展示,美的分享,(尽管此帖图片不尽人意)而19楼的初点评已给该帖抹上了一滴不恭的灰色,  你老后继跟进的三条回应也强势不弱。我不想看到那一滴灰渍扩散为一片青涩。 也不想,这原本展示美的地界演变成口沫横飞,恶言相向的是非之地。你们若要继续PK,请你们手下留情,离开此帖,另开一个PK专帖吧,恳谢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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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你对何老先生的回复点评我认为不妥,有失礼之处。上网发言应该互相尊重才是。若不认同,你可视而不见,即便侧目也无需留下不利于和睦之言。你是玩手机上网的前卫族,或是中青年吧,网络视野宽,或许看到过很多美的图片。但我认为也不必以此自傲,对八三有余的何老先生出欠恭言词,人与人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的。                                                      
        另:请你和何老先生不要在此帖的19楼里再点评来点评去的PK了! 这帖原本是一种美的展示,美的分享,(尽管此帖图片不尽人意)我不想,也不愿,这原本展示美的地界演变成口沫横飞,恶言相向的是非之地。你们若要继续PK,请你们手下留情,离开此帖,另开一个PK专帖吧,拜托了!

发表于 2015-3-1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hgj88 发表于 2015-3-11 01:12
请楼主看看本人跟帖题词赞美雪梅手姿,没有伤害任何人,也与除雪梅一人外的任何人没有关系,可是,在点评 ...

哈哈哈哈哈!“手机用户”他不愿暴露他的身份,其实也许是何老师您最崇拜的人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天机不可泄露)
0.gif 美女努嘴.gif

发表于 2015-3-1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月秋之女 发表于 2015-3-11 19:30
何老先生好:论坛是公众平台,何人来去,怎的发言,都是个人行为。若谁触犯了法规,网规,皆由其 ...

月女你好,本人尊重你的意见,不在你的帖子里PK,也不再跟对方较劲了。如若对方还要无理纠缠攻击我的话,我就只好另开一帖,奉倍到底,决不示弱,我是正当防卫,保护我的人格与尊严。我还可以要求法律保护。我又没有先打第一枪,挑起争端。看到手机网友伤害我人格的点评,早就该跟帖反击,由于在你发的帖子里,所以就先向你反映一下,这是出于礼貌,不是找你断公道。这给你添了麻烦,实在对不起。我也听你的劝解,跟对方和解,不再争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hgj88 发表于 2015-3-11 21:29
月女你好,本人尊重你的意见,不在你的帖子里PK,也不再跟对方较劲了。如若对方还要无理纠缠攻击我的话, ...


       老先生您好:看了您这个回复,方知我对您22楼回复的告知帖有所误解,由此,我在25楼给您老的回复若有不适之处恭请谅解。
       手机网友类型不是在论坛注册的社区成员,属游客型,不是常来客吧。玩手机上网的前卫族类,大多是中青年,他们网络视野宽,或许看到过很多美的图片。对此帖的图片觉得不怎样也很正常,却不该失了礼数。网上语言姑妄言之,姑忘听之,您老也别动真气。世上所有,只有身体是自己的,且好好保重。
       谢谢您老采纳我的提议,谢谢您老的配合:handshake
       至此我们已说明所有,顺望所有人都不再在此帖里议论,发表与此帖图片主题之外的话题。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5-3-1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月秋之女 发表于 2015-3-11 22:19
老先生您好:看了您这个回复,方知我对您22楼回复的告知帖有所误解,由此,我在25楼给您老的回 ...

:):):):):victory:

发表于 2015-3-1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月秋之女 发表于 2015-3-11 22:19
老先生您好:看了您这个回复,方知我对您22楼回复的告知帖有所误解,由此,我在25楼给您老的回 ...

谢谢月女诚挚的解释!这次确实给你添了麻烦,不好意思。论坛的规则,我懂得。大是大非的问题,应当争辩,当仁不让;非原则性的问题,可以各抒己见,求同存异,或保留已见。网友之间,应互相尊重,与人为善,不攻击别人,不伤害别人,创造和谐气氛;网友之间,应互敬互爱,互相关心,建立隔空的真诚友谊。上论坛就像上公园一样,各耍各的,你寻你的快乐,我找我的高兴,互不干涉,说实话也无权干涉别人。对我说话或提意见,只要无恶意,哪怕语言偏激、不妥,我都能接受、谅解。

发表于 2015-3-1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hgj88 发表于 2015-3-12 19:29
谢谢月女诚挚的解释!这次确实给你添了麻烦,不好意思。论坛的规则,我懂得。大是大非的问题,应当争辩, ...

: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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