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修建养老院、雇佣养老院工作人员,政府都需要不少开支。考虑我国目前的国力,所以一般鼓励居家养老。
另一方面,到了如果父母到了住养老院的年龄,子女也有50岁左右了。但目前退休年龄有延迟的趋势。所以,一方面,父母要到养老院或雇人照顾,而子女又不能亲自照顾父母,并且大多数员工50多岁已经没有上升空间,用人单位也不太愿意留人了。
所以,建议国家为 居家养老的老人发放专项费用,用于雇佣照顾自己的人。如果子女愿意提前退休,回家照顾父母,则父母就把这笔钱作为给子女的工资。这样,子女既可以照顾父母,还能有工资收入。可谓双赢。
比如,北京地区,给居家养老的每对老人夫妇每月发5000元雇人费(丧偶老人仍享受两个人的份额)。如果子女退休回家照顾老人,则每月可从父母领取5000元工资。
这样,子女退休回家照顾老人,符合中国传统的修身齐家的传统,腾出了工作岗位给年轻人。老人也得到很好照顾。实际上,50岁左右的员工,照顾老人请假也不少,在岗工作也不安心
这样,老年人既可以得到收到的照顾,子女也放心,也不必人在单位上班,心里还挂念年迈的父母。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可谓全社会多赢
当然,如果有些家庭不喜欢子女来养老,也可自己用上述费用雇人照顾,或到养老院交费,住养老院,做到老人有尊严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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