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列,在执行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三民初字第1978号案件期间,被颠倒是非作假口供,掩盖事件真相的肇事车主驾驶员欧阳勇刚收买,称兄道弟,串通一气,狼狈为奸,恶毒攻击诽谤法律尊严,打理鼓励支持被告拒绝执行法律文书和义务,暗中支使被告连人带车逃逸转移隐藏在外地,非法营运长达半年之久,利用手中权利,指令原告去作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懒政庸政怠政,不依法执行公务,久拖不执行,执行不公平,让因为车祸死亡的家属不得安宁,给受害方当事人造成极大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
其主要事实:
从法律文书生效即强制执行时间近一年了,陈列法官只组织被告和原告会过两次面,陈法官主动与原告私了了一次。
在第一次通知原、被告双方在调解一庭室内,陈列法官当着原、被告双方的面,开口第一句话就说:“被告感到很冤,他本该拿一千多元就够了,现要他陪五万多元,他的确很冤。”第二句话就说:“法院判好多,不一定人家就要给好多。”第三句话就说:“现在法院判了几十年没有执行到的多得很。”第四句话就说:"你们要多得不如少得,少得不如现得,拿到一个是一个,适可而止,不要把事情弄大了,你们考虑一下看怎么办。”其它就没有说什么话了,通过双方争议未达成协议,原告要求依法实行强制执行,被告当场喊陈法官去执行,说车子在坝坝里停着,你去执行就是了,还说陈法官你把我抓起来、拷起来,于是陈法官叫双方签字散场。
此后我曾多次给陈法官打电话,他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我的电话,到法院多次找不到人,后来在灵兴镇加油站找到他,他当场对我们气势汹汹,像要把我们吃了一样,威胁指令要我们去把车子找打在哪个地方,他才来执行。在陈法官的指使下,致使我六十多岁的老人带着儿子多人重复往返于金石、三台、芦溪,蹲点守候在主要交通要道路口长达半年之久,给我们的家庭经济和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影响,在这期间,陈法官给我打来一次电话,叫我和他本人私了了事。
令世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三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陈列,被被告收买后,不依法执行公务,却暗中支使被执行人连人带被执行的车逃逸,转移隐藏在外地非法营运长达半年多时间,在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请求下,陈列才不得不通知被执行人回来,与我们双方第二次会面,后面后未达成协议,我们要求依法执行,被告说车还在成都工地上,还有几天活没有干完,开不回来,当时约定五天开回,被告说不行,陈法官低三下四的问“你说要得好久才开得回来?”被执行人说要一个星期,于是双方签字散场。一个星期到期,我们到法院找到陈法官时,他说:“我又没有通知你,你来干啥?”叫我回家等候通知。哪知道几天后,原来在工地上搞运输的价值2万多元的车辆,却成了六个轮胎废旧不堪,无法运行的仅值5~6千元的废铁一坨,摆在法院的大院内。法律文书生效半年多了,一个生命5万多元钱,至今分文未执行到。
被执行人本来在金融机构多处有存款,但是,由于执行法官陈列一拖再拖,故意让被执行人取空存款,造成没有执行赔偿能力的假象。
违法法律纪律,不讲原则,我们多次听见被执行人称呼陈列为陈哥,与被执行人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建立私人感情,关系非常密切,其中有什么秘密关系可想而知。
违法执行纪律,藐视判决。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该判决书中根据事实,判决被执行人欧阳勇刚赔偿被害人57444.18元,而陈列却是对此不削一顾,公然对我们受害方说什么被执行人只应该赔偿一千多元,现在法院判决5万多元,被执行人非常冤枉。这是公然对抗人民法院判决,替被执行人鸣冤叫屈,千方百计为被执行人欧阳勇刚开脱责任,这是什么样品质的法官:
曲解判决文书,严重违纪。执行案件打折扣,陈列对双方当面说,法院判决赔偿,执行中不一定按照判决书中判定的金额执行赔偿。难道说法院的判决书盖的是橡皮图章,法律公文的权威性,强制性到哪里去了,这还是依法办事,执法必严吗?
多方威胁恐吓,想拉偏架。陈列说什么法院判决的案件几十年没有执行的案件还多得很,你又怎么办,劝你多得不如少得,少得不如现得,拿到一个是一个,要适可而止,不要把事情搞大了,等等等等,一句话,千方百计想压服受害方。
拖延办案怠误广州,态度恶劣。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本来应该严格执法,尊重法院判决,认真负责,不折不扣的严格依法办事,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但是,陈列的所作所为令人寒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决定依法治国,司法公正是当务之急。而陈列法官的执法思维、行为却是与司法公正背道而驰,他的表现非常不称职,不合格。
李克强总理说“懒政庸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章惩戒的规定条款,我们受害人方强烈要求按照法官法惩戒这个失职渎职,按照纪律处理他的慵懒散浮拖问题,使法官队伍更具执行力。帮助我们得到法院判决的死亡赔偿款。体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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